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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会同吉林省银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吉林省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了《关于锚定企业就业目标、进一步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了40项措施。

在增加中小企业信贷供给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增加中小企业贷款数量,降低贷款价格,并落实好国家分期还本付息的政策。在充分利用货币政策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积极落实1万亿元再融资再贴现支持政策和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3500亿元专项授信额度,利用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展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贷支持计划,深化落实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加强宏观审慎评估反周期调整,发挥贷款市场利率市场化改革作用。关于金融监管政策的实施,《实施意见》强调,要完善银行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完善银行内部绩效评价,利用金融技术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优化金融监管政策的外部激励,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体系,清理不合理和非法的融资收费。

(民生)我省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40条措施助力稳企业保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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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我省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40条措施助力稳企业保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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