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陈崎嵘:期待中国网络文学的第三次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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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冠肺炎肺炎的影响而推迟的202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全国人民的期待下在北京举行。5月15日,中国作家网记者就网络文学创作、著作权法修改等话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委员会主任陈启荣。
记者:你为今年的“两会”准备了哪些提案?能说说吗?
答:提案是CPPCC成员履行职责、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今年的“两会”因新冠肺炎肺炎疫情而延期,CPPCC成员将考虑并提出一些新的建议,因为中国和世界都在抗击新冠肺炎肺炎疫情。我的主要建议是《关于制定重大疫情灾害防治法的建议》。建议将新冠肺炎党政领导抗击肺炎疫情的经验转化为社会治理的规范;针对此次重大疫情灾害暴露出的不足,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依法防控重大疫情灾害。虽然我不是法人,但在新冠肺炎抗击肺炎的战斗中,我深受感动,做了一些思考和调查,供立法部门参考。
第二个建议是“建议主管部门注意解决网络文学发展中的几个重要问题”。该建议列出了党政部门应注意和解决的五个重要问题。包括:探索国有资本进入网络文学平台的各种形式和途径,明确网络作家的社会职业身份,协调网络作家与网络文学平台的权益,打击网络文学盗版,单独设立国家网络文学奖。
第三个是“关于设立中国诗歌日的建议”的提案,是对旧例的重温。去年提到过,但至今未实施。我个人觉得这件事挺有意义的,今年就要提出来,希望有一天能实现。
第四个建议有点特殊,这是我在城市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一个现象:历史上在城市交流中发挥过重要作用的公共电话网已经失去了功能。然而,城市公共电话亭没有同时拆除,对城市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这件事已经存在很多年了,但是似乎没有人去关注,也没有人去处理。建议主管部门责成城市电信管理单位制定计划,分批拆除破旧的公共电话亭,限期完成,并向社会公布。在普遍拆除城市破旧公共电话亭的同时,有计划在有代表性的城市地段修复少量公共电话亭,作为城市文化记忆长期保存。
记者:近日,文悦集团与网文作者的合同引发争议,新版合同被指损害网文作者权益。业内有人认为,这是网络文学商业模式的新趋势。如何看待这场纷争?
答:水平看作为山脊一侧的山峰时,风景较长,应进行测量。这件事的利弊和下滑趋势需要慎重考虑。我的基本观点是:第一,中国网络文学不容易形成现状和口碑,值得所有利益相关者珍惜和共同维护。第二,网络文学平台、网络作者等从业者是命运共同体,彼此之间是鱼水关系。万物皆失,万物皆荣。把握好“度”和“金线”才是真本事,切忌杀鸡取卵或鱼。第三,网络文学还处于发展期和成长期。作品要百花齐放,运营模式也可以百花齐放,这最终是由读者和文化市场决定的。我们应该鼓励探索,允许实验,容忍失败。第四,在各种因素中,网络作者是文化产品的创造者和生产者,调动和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应该永远是第一位的。没有头发皮肤会怎么贴?这个道理并不深奥。第五,网络文学是微利的热门领域,不是暴利的行业。投资者和创作者都需要有文化生产者的崇高感和荣誉感,保持平和的心态,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
记者:随着近年来短视频等其他娱乐形式的兴起,有人认为网文的发展已经到了“瓶颈期”。比如经典作品缩水,《温爽》走红。如何看待网络文学的创作趋势?
答:网络文学长期以来一直在谈论网络文学的瓶颈期。客观来说,出现“瓶颈期”不足为奇。世界上没有一个行业,一个行业,一个产品,可以一直有很大的进步。比如奔流的小溪总是急而缓;就像连绵起伏的群山,会有起伏。更何况文学是一种独特的高强度的精神文化创作?经过20多年的超常发展,中国网络文学现在正经历一个停滞或瓶颈期,这是正常的。这种现象我相信有很多原因,短视频的兴起只是其中之一。中国网民数量日益见顶,文化娱乐时间碎片化,网络文学跨领域传播受限,网络作家创新能力衰减,缺乏积极的支持机制和政策等都是重要原因。但我对网络文学的发展趋势并不悲观。因为,我观察到网络作家在创作中寻求新的突破和超越,在探索幻想与现实相结合的新途径,自身的发展与社会的尺度是一致的。各种题材、元素、技法、风格的结合与渗透,使网络文学呈现出一种与众不同的风格。假以时日,中国网络文学创作的第三次浪潮将会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记者:酝酿了近10年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正案正式启动,并于4月26日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如何看待《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对促进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作用?
答: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力求集中民意和智慧。去年我和唐家三参加了全国政协组织的有关著作权法修改的调研咨询活动,觉得受益匪浅。对于网络文学世界来说,著作权法的修改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众所周知,盗版是网络文学行业由来已久的顽疾,而且愈演愈烈。有的搜索引擎装聋作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用非正版作品的流量来拓展自己的市场版图。一些非法网站用流量换取广告,并做着有利可图的生意。我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启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时,本身就给了全社会一个明确而强烈的信息:高度重视著作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在信息时代和互联网条件下,对著作权问题作出了一系列新的法律规定,使过去一些模糊的界限变得清晰,有法可依;二是加大了对侵犯著作权的处罚力度,从而增加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相信随着著作权法的正式实施,中国网络文学行业长期存在的盗版问题将得到有效遏制和打击。
记者:今年年初,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了《2019年网络文学发展报告》,其中提到了新时代网络文学的新动向,现实题材创作的整体崛起,以及“粉丝建设”的全面推进。你认为当前网络文学中现实题材的创作有哪些特点?如何看待网络文学的“粉丝化”趋势?
答:“现实题材创作的整体崛起”是我去年对网络文学创作的基本判断之一。有三个特点:第一,对于网络文学创作现实题材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共识越来越多。创作和传播现实主义作品逐渐成为网络作家的创作追求和网络文学平台的自觉行为。“前浪”滚滚,“后浪”汹涌。二是写实题材作品数量增多、质量提高,涌现出一批具有优秀思想、艺术、网络素养的优秀原创作品,得到社会的肯定、专家的好评、网友的欢迎。其中,高质量的似乎与传统文学中的高质量不相上下,而在网络人气上,则大大超过后者。第三,在借鉴传统文学现实题材创作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探索网络文学现实题材创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题材的多样,内容的深度,生活描写的真实,手法运用的不同,给人一种绽放清新的感觉。
粉丝和粉丝现象是当前社会文化的重要标志,粉丝群体在网络文学行业的表现尤为抢眼,社会阅读、粉丝群体和粉丝创作的作用也最为明显。网络文学是为网民创作的文学,从某种角度来说是“粉丝文学”。“粉丝”是网络作家创作的精神力量、情感力量和经济力量,是网络文学创作的主导力量和矫正力量之一。粉丝在中国网络文学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甚至有人认为网络作家和“粉丝群体”共同创造了网络文学作品,共同创造了中国网络文学现象。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网络文学与“粉丝化”相互伴随、相互补充、相互影响、相互因果的客观事实,肯定“粉丝化”的积极作用。同时要加强对网络作者和读者的引导,防止可能出现的“粉丝化”偏差。
记者:从您的观察来看,当前网络文学中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答:据我有限的观察,中国网络文学面临着很多成长的烦恼和发展的问题。是否解决,或者解决到什么程度,将关系到中国网络文学的成败。一、如何有效落实中央提出的“大力发展网络文学艺术”的政策,从历史和国际的角度正确评价中国网络文学的文化价值和现实作用,为中国网络文学的生存、发展、持续繁荣和走向世界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有力的政策支持。二是如何根据网络文学的规律和特点,制定科学、有效、详细、具体的监管标准和处罚规则,方便网络作家和网络文学平台在实践中遵循。第三,如何构建多种所有制共享的网络文学运营平台,引导和鼓励国有资本进入网络文学行业,逐步形成良性竞争格局。第四,如何加强组织建设和行业管理,加强行业管理和自我管理。第五,如何解决网络作家社会职业身份的认定问题,将网络作家与网络文学平台的独特签约关系作为网络作家的特殊就业,并据此制定相应的政策,以明确网络作家的社会职业身份,解决其现实困境。第六,根据网络文学的特殊性和影响力,单独设立国家网络文学奖,鼓励网络作家创作优秀作品,引导读者阅读优秀作品。第七,如何加大打击盗版的力度和频率,根据网络文学盗版的主要形式和方式,根据法律法规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处罚力度,曝光典型案例作为范例。
标题:(文化)陈崎嵘:期待中国网络文学的第三次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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