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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深化公安交通管理“配送服务”改革,修订后的《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出台了异地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改革措施。从6月30日起,长春市实施异地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以往发生场外交通违章后,司机只能在交通违章发生地或车辆登记地处理,来回出行不方便。改革措施实施后,驾驶员对非现场交通违章事实无异议,可在交通违章发生地以外的任何公安交管部门(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办理地协助完成调查手续的地点,送达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极大地方便了驾驶员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了两地之间的人员往来。

(民生)异地缴纳交通罚款 长春最新答疑来了

对此,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副处长张铁民就异地缴纳交通罚款相关事宜进行了说明!

回答问题

一、为什么个别异地交通违章不能异地处理?

答:行政处罚由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驾驶员可能依法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当事人有异议,且分数较完善的驾驶员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公安交管部门需要经过严格调查后才能做出处罚决定。这个调查过程需要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完成,当事人不能异地处理。

二、为什么同一交通违章发生在不同省份,罚款数额不同?

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标准。异地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由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执行处罚标准。所以同一交通违章在不同省份可能会有不同的罚款。

3.如何对场外交通违章提出异议?

答:当事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章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交管部门的互联网网站、“交管12123”或任何交通违章处理窗口向交管部门提出。交管部门受理后,转发至事发地,由事发地调查处理,并告知当事人。

4.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如何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答:行政处罚决定由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五、接到行政处罚决定后,如何缴纳交通违章罚款?

答:为了有效方便群众工作,当事人可以跨省缴纳异地交通违章罚款。请咨询付款银行网点交通违章处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在长春,他们可以在工行、吉林邮政储蓄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

东亚经贸记者周冬奎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异地缴纳交通罚款 长春最新答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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