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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医保局表示,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做好2020年长春市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确保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依法征缴,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具体怎么申报,流程是怎样的?快来看看!

一、适用范围

所有投保单位

二.申请内容

各单位参保人数和每个员工的平均工资总额。

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职工应发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保中心函〔2006〕60号)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每年应支付的个人工资在个人缴费基数以上的,作为个人缴费基数。

退休(职)人员按其上一年度的实际养老金数额计算。

三.应用方法

2020年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采用参保单位数与时间段相结合的网上申报方式,各参保单位根据上一年度职工工资变动情况进行申报。(具体申请方式可在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222.168.33.108:7989/ecdomain网站查询,申请及申请结果可在长春市医疗保险单位222.168.33.108:9001/网上申请系统注册。(

(民生)注意!2020年度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工作开始啦!

四.提交时间

2020年1月1日-3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v .申报要求

1、参保单位应遵守《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保中心函〔2006〕60号)要求及时、准确、如实申报缴费基数。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责任转移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74号),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为保证征缴工作的顺利交接,不影响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各参保单位申报的工资支付基数必须与税务机关申报的工资基数一致。

3.从2020年1月1日起,2018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为55339元,社会平均月工资为4611.58元,月支付上限为13834.74元,月支付下限为2766.95元。

4.具体申报方式应结合单元号分段和时间分段,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应在1月底前申报。单元号间隔:

100001-110000(1月1日-1月15日)

110001-120000(1月16日-1月31日)

120000-135000(2月1日-2月15日)

135001-150000(2月16日-2月29日)

150001-165000(3月1日-3月10日)

165001-188000(3月10日-3月25日)

5.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我局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按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缴费额,未能按时申报的参保单位纳入本年度重点审核对象。

6、市医保局将依法对单位申报基数进行抽查。参保单位应准备申报基数的原始数据,以备查验。少报、瞒报、漏报缴费基数的单位,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申报被保险单位基数需留存的材料(备查)

1、企业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9年总账及明细账原件及复印件;

(3)2019年1月、2月、12月所有会计原始凭证;

(4)2019年员工工资支付计划表原件及复印件;

(5)长春市社会保障局批准的调整退休人员待遇校对表原件及复印件;

(6)2019年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2、差额拨款、自收自支机构

(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准备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编外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备案登记簿原件及复印件);

(3)2019年全年工资支付计划表原件及复印件;

(4)2019年离退休人员发放的工资单原件及复印件。

3、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2019年1月、2月、12月发放的财务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准备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编外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备案登记簿原件及复印件);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工资基金管理手册。

吉科app记者岳明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注意!2020年度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工作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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