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31日,长春市医保局正式成立。全市普遍关注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是长春市医保局2019年的重点工作。长春市医保局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主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省改革任务要求,立足长春市实际,在充分调研、精确测算、多方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工作组全面梳理了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制定了《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实施方案》,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于12月23日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发布。

(民生)好消息!长春市原城镇居民医保与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整合 新增和

该方案的主要目的是将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整合,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终实现“覆盖面、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资金管理、信息经办人员”等7个方面两个体系的整体统一。

制度统一后,城乡居民将不再受到城乡身份的限制,按照统一政策参加保险缴费和享受待遇,消除了重复参保、报销、财政补贴和信息系统重复等问题,打破了医疗保险制度中的“双元制”结构,充分体现了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有力促进了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根据《实施方案》,制定了《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在制定过程中,遵循待遇高于低于的原则,结合长春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给你看看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亮点!

就新待遇而言:

原有居民参保人员新增两项待遇。一是新增42种重大疾病;二是增加了慢性病门诊治疗。

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增加5项待遇。第一,他们增加了29种自付待遇低的重大疾病;二是新增5家区级公立医院进行免赔额治疗;三是增加日间手术治疗;四是增加了学生意外伤害门诊治疗;第五,残疾人新型医疗保险待遇。

在提高待遇标准方面:

原居民参保人员改善了两种待遇。一是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从16万元提高到20万元;二是将门诊特殊疾病由19种增加到43种。

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提高了四个待遇。一是提高住院报销比例;二是单病种固定治疗病种由2种增加到30种;三是将普通门诊提升为门诊;第四,提高生育医疗费用的定额支付标准。

为方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缴纳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每年9月至12月底办理学生入学登记手续。

如何管理招生报名流程?

办理保险时,需携带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到街道政府服务大厅或市县制定的办理点办理保险登记。

学生在办理保险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学校在课堂上统一登记,经学校汇总后录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低保、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老年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未成年人、农村“三无”人员、孤儿等特殊群体由县(区)民政部门和残联统一纳入保险登记制度。

新生儿出生后,由生育保险指定机构录入信息系统。非在定点机构出生的新生儿,与城乡居民一样参保。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立即结算。参保居民结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的,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城乡居民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可随时到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门诊慢性病。提交医院的诊断证明、与申报疾病相关的住院病历、实验室检查、检验报告等。,我的身份证和社保卡。参保人向定点医院医保办申报后,定点医院医保办对疾病进行分类,统一办理审批。

经当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检查会诊后,未确诊的疑难疾病患者,或在当地无条件检查或治疗的危重患者,转出医疗保险科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医务科审批,医疗费用直接在异地医院结算。

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失败的,参保居民可携带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住院票据、费用汇总表、诊断证明原件、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专项检查报告、吉林银行银行卡。如已办理转诊手续,需提供《转诊审批表》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审核后,医保经办机构将报销款项划入参保居民个人账户。

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启动。

长春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司长石磊表示:“在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待遇政策和办理程序,同时注重政策宣传,让程春人民详细了解新政策。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平稳有序运行的细节和程序。”

计科app记者岳/地图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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