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772字,读完约4分钟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收费公路体制改革中取消高速公路省级收费站的总体规划,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货车通行费收费方式,统一车(轴)型收费,取消现行计重收费,同时实施封闭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查。
根据这一政策,吉林省将于2019年12月15日8: 00全面启动高速公路入口处的称重和退货工作,以实现“卡车必须接受检查,禁止超限进入”。也就是说,从12月15日8: 00开始,如果你开的货车超限超载,不允许驶入高速公路,否则,你将受到相应的处罚!相关信息请见以下问答。
【/s2/】一、为什么要在高速公路入口处进行称重检测?
答:国办发[2019]23号《深化收费公路体制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级收费站实施方案》规定:调整货车通行费收费方式,按车(轴)型统一收费,同时在封闭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处实行不停车称重检查。这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需要。违反法律法规的超载货车容易损坏公路基础设施,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禁止非法超载货车高速行驶,可以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这也是保护合法运输、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需要。采取高速入口称重检测措施,禁止非法超载货车进入高速,可以有效遏制车辆非法超载,也是合法运输行为的有力保障,可以避免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帮助运输市场秩序走向良性循环。
二.带etc的货车需要进入称重检测平台进行不停车检测吗?
答:是的,《交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人口超限的通知》[2019]29号,要求“货车必须接受检查,禁止超限进入”。
三.吉林省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如何开展?
答:吉林省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将于12月15日8: 00全面启动。启动初期,省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安厅公路公安局将在高速公路入口处实施联合执法,释放合法装载,允许其进入高速公路;禁止非法装载的货车进入高速公路,并移交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警依法处理。
四.非法超限运输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超限运输车辆管理条例》(交通部令第62号,2016年),超限车辆认定标准为:
(一)货物和车辆总高度距地面4米以上;
(二)车辆和货物总宽度超过2.55米的;
(三)货物和车辆总长度超过18.1米的;
(四)总质量超过18000公斤的双轴货车;
(五)总质量超过25000公斤的三轴货车;三轴汽车列车,其货物总质量超过27000kg;
(六)总质量超过31000公斤的四轴货车;四轴汽车列车,其货物总质量超过36000kg;
(七)五轴汽车列车,货物和车辆总质量超过43000公斤;
(八)六轴、六轴动车总质量超过49000公斤,拖拉机传动轴为单轴的,车辆、货物总质量超过46000公斤。
5。货车司机在高速入口进行称重测试后需要注意什么?
答:主要是保证进入高速公路前的合法装载。超载会面临的情况有:一是禁止驶入高速;二是按超载限额,200元罚款3分至2000元,不同程度处罚6分;三、车辆涉及非法改装的,由交警500元以下或交通管理部门2万元以下处罚;第四,如果被列入非法超载运输名单(黑名单),将由多个部门共同处罚。
VI .哪些违法行为会被列入失信名单(黑名单)?
答:根据《交通部办公厅关于明确重大违法违规超限运输行为及相关责任主体事项的通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重大违法违规超限运输不可信赖方名单: (一)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运输3次以上的;(二)货运车辆驾驶员1年内违法超限3次以上的;(三)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非法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四)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五)指使或者强迫车辆驾驶员超限运输货物,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二万元以上罚款,或者一年内被给予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超限运输行政许可,或者以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七)超载运输车辆驾驶员、源头单位和大型运输企业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无正当理由提供虚假信息的;(八)因交通堵塞、强行打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九)因违法超载造成重大事故并承担同等责任的;(十)暴力抗拒法律致人死亡或者伤害的。
冀科app记者王涛[/s2/]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自2019年12月15日8时起吉林省全面禁止超限超载货车驶入高速公路 您想知
地址:http://www.jxjgzhdj.cn/jlxw/6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