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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养老服务是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民生保障体系的基础工程。12月2日下午,吉林省召开全省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由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李继东主持。联席会议召集人、吉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乔恒通汇报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五号文件)实施以来吉林省阶段性工作成果。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厅做了交流发言。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了5号文件任务分解表和2020年工作重点。
那么,2020年吉林省各部门为养老服务制定了哪些“套餐”?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组织实施社会服务项目,争取中央预算投资支持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改造。
(二)落实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居民电、水、气、热等价格政策,加强养老服务收费管理。
(3)积极推进推进城镇企业养老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力争将长春市和延边州纳入城镇企业普遍养老试点城市。
吉林省教育厅
(1)鼓励省内高校和职业院校设立老年课堂,扩大试点范围,力争覆盖我省9个城市的市区,特别是长春、吉林等人口密度大的城市,为高校老年教育提供更高质量、更广覆盖的课堂服务。
(二)加大引导省内不同类型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力度,为我省养老教育发展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
(三)会同省民政厅、省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开设老年课堂的典型经验、案例、做法和成效,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关心老年教育的浓厚氛围。
吉林省科技厅
大力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的科技创新。积极鼓励养老服务技术和产品的创新研发,加大对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会同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组织开展国家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应用,积极争取国家示范项目支持。
吉林省公安厅
依法打击养老服务领域的非法集资、日常贷款、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欺凌、虐待老人等违法犯罪案件。
吉林省民政厅
(一)进一步提高家居照顾服务的质素。完善老年人护理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家访制度,重点走访和帮助独居、空巢、留守、残疾、计划生育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其他特殊家庭。实施老年人居家养老改造工程。
(二)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继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探索“三社会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养老服务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者为支撑,大力支持志愿养老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培养一批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三)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从根本上解决与底线安全相关的设施设备问题。实施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进国家统一评级认证体系。扩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覆盖面,增强抗操作风险能力。
(四)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3年整合转型升级规划,着力提升长期照护功能,新增残疾人生活服务照护单位。继续开展农村洗浴救助项目,支持200个农村养老服务场所组装洗浴设备。发展互助养老服务,支持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和农村养老院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的规范化管理。修改《吉林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发起并实施提高老年护理人员专业技能的行动。研究开发吉林省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全省养老服务大数据。制定措施,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完善事后监管体系。加快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吉林省财政厅
为养老服务做好财务安排。监督和指导各级财政部门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配合民政部门,按省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标准,重点购买生活护理、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人员培训等服务。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一)支持技工院校开设与养老服务相关的专业或课程,推动技工院校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建设。
(二)会同民政部门,实施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标准,建立健全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水平鉴定制度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就业前培训制度。
(3)监督和指导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加强老年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落实相关培训补贴政策。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指导市县编制土地空房规划,重点关注医疗、养老、医疗结合等工业用地,优先考虑土地需求。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一)实施重大项目牵头、代理服务制度,为养老服务业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及时解决环境评估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2)按照“放开服务”的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流程,降低审批时限,坚持急务、专事,提高养老服务项目审批效率。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一)指导当地住房和建设部门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消防设计的审查和验收工作。
(二)为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升级工程提供技术支持。
吉林省商务厅
(1)围绕“四个现代化”,即多元化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便利化、集中养老特色和养老服务信息化,充分发挥我省现有产业基础、医疗资源和生态人文环境的独特优势,推进“六个一体化”发展,即养老服务与医疗、健康、营养、教育、金融、信息、文化、体育等产业融合,延伸产业链,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二)依托吉林省养老服务业基金,加强优质项目储备和投资,在合法合规、安全稳定的原则下大规模投资项目,并做好示范和标杆。
(三)推进主体多元化,构建市场化养老服务体系。推动日本等国养老机构以合资、合作、独资等形式在我省设立养老服务机构,引进国外先进的养老服务手段和模式,形成组合合理、布局科学、功能齐全的吉林特色养老服务体系。
吉林省卫生和卫生委员会
(1)积极推动落实医疗与护理相结合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在养老机构设立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安全监管。
(二)指导当地卫生、卫生部门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并为养老机构或内部医疗机构预留空室。
(三)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务人员和老年家庭建立合同服务关系。
吉林省应急管理部
(1)全面推进“三个独立、两个宣传、一个承诺”活动,组织各级消防救援队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养老服务场所履行主要职责,配合各级民政部门检查养老机构各级从业人员履职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防用电安全管理情况, 完好有效的消防设施设备,实行夜间值班巡查,有效提高行业消防水平。
(二)积极配合省民政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联合检查、消防技术服务,构建典型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
(1)继续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合作,督促其按照程序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自查,防止出台在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公共建设、养老设施招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涉及的地方保障、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被排除参与竞争等方面阻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二)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公示工作。
(3)深入开展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行动。指导重点养老服务企业实施质量升级计划;邀请养老服务企业参加高管培训交流会议,成立交流“双会”,帮助企业培养质量管理人才,引进优秀质量管理模式,培育和推荐优秀养老企业参加省级质量奖评选,建立质量管理标杆;注重养老服务领域的质量监测工作,发布养老服务质量监测报告,有效提升行业质量和竞争力。
(四)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建设。支持民政部门以最新国家政策要求为基准,加快制定和修订养老标准,帮助养老院提高标准化水平,做好标准化基础工作,培养一批养老机构标准化人才。加强制度管理和养老服务标准修订,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5)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作用,与省消费者协会共同发布《加强老年人消费教育指导实施方案》,提高老年人抵制消费欺诈的意识和能力。
(6)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场主体电子窗口准入功能,实现营利性养老机构100%电子化处理;完善取消电子窗口功能,实现营利性养老机构市场主体退出“一网管理、同步引导”。
吉林省国资委
充分发挥吉林护理集团有限公司的作用,积极推进护理板块建设,整合重组省内护理机构相关资源,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运营的模式,打造护理行业品牌,逐步实现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运营。
吉林省统计局
按照《养老保险行业统计分类(2019)》的规定。
吉林省医保局
(一)积极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筹资机制、保险覆盖面、待遇支付、标准体系、经办管理等制度政策框架和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符合我省情况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加强对包括养老机构和内部医疗机构在内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吉林省金融监督局
(一)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开展养老和残疾领域的金融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合作模式,优先考虑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引导民间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参与,推动各类融资性担保机构给予优惠担保利率,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和老年康复助残行业的支持力度。
(2)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内容。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社会保障、企业年金、养老保障和福利计划等公益服务,做好支付结算、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等基础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普及老年人口金融知识,加大理财产品等新型金融服务的宣传普及力度,及时提醒老年人和残疾人大额转账等服务,加强老年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和权益保护。
吉林省扶贫办
及时提供农村贫困人口数据,配合相关工作。
吉林省税务局
引导各级税务部门落实养老服务领域的减免税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养老服务税收负担。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市中心支行
(1)继续加强窗口引导,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对小额再融资的引导作用,鼓励银行机构加强对养老服务企业尤其是养老服务行业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2)继续推进商业担保贷款,引导银行机构利用商业担保贷款,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3)继续开展企业债务融资宣传培训,支持包括养老服务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吉林银保监管局
(一)继续推进解决养老服务机构融资困难。监督辖区内商业银行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向产权清晰的民营养老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监督商业银行按照政策要求为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办理创业贷款。监督辖区内银行机构优化授信审批程序,满足贷款需求,确保执行基准利率,并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
(二)充分利用保险机制,提高养老服务水平。鼓励保险公司办理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向市场推出适销对路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在长春开展老年人反向抵押保险,推出更多设计合理、费率科学的老年人意外险产品。引导保险机构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覆盖率,优化服务质量。
(三)积极发展养老普惠金融。鼓励和支持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开发养老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养老金融产品,适当放宽符合信贷条件的老年人申请贷款的年龄限制,提高老年人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满意度。
(四)继续推进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进一步畅通老年消费者投诉渠道,优化老年人投诉处理流程。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帮助老年人解决智能服务设备运营困难,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采取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老年消费者的宣传教育,避免老年人受到非法金融活动的侵害。
吉林证监局
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化、高度规范化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
共青团委员会
(一)发挥新媒体和网络的引导作用,提高对志愿服务老年人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帮助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养老志愿服务团队的专业化建设,吸纳更多专业人士加入志愿服务团队,同时依托志愿服务项目竞赛,探索和培育一批养老服务项目,提高养老志愿服务水平。
(三)根据养老服务需要,开展文体、保健、精神慰藉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一)配合民政部门继续推进基层落实重残人员关爱措施,发挥各级养老机构、残疾人关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的作用,为残疾老年人提供服务。
(二)有计划地完成2000户贫困残疾家庭的无障碍改造,重点是贫困家庭和老年残疾家庭,提高残疾老年人居家生活质量。
吉林省红十字会
(一)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进入社区、学校、事业单位、养老机构和农村活动,动员志愿者传授养老知识,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开展免费咨询等志愿服务。
(2)积极争取中国红十字会养老培训和养老志愿者服务项目,争取政府从省财政厅购买养老培训服务资金,争取社会资源建设养老健康培训中心,提高家庭照顾者、养老照顾者和养老服务志愿者的照顾技能和服务能力。
(三)大力支持红十字志愿者开展老年人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吉林省红十字会夜莺志愿服务队的专业优势,普及养老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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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所有人 来看看吉林省各部门为2020年养老服务制定了什么“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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