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新闻}南通市区居民养老保险新政出台 新增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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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报,我市近日发布《关于完善南通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机制的通知》,完善了养老金待遇确定、基本养老金调整和保险支付等多项机制,惠及33万多名享受城镇待遇的人员,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新政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提高了支付等级,并鼓励愿意投保的人支付更多并获得更多。从2020年1月1日起,每年增加4000元的缴费档次。调整完善后,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统一定为7个档次,年缴费额分别为100元、500元、900元,分别为1500元、2000元、3000元和4000元。为了鼓励城乡居民尽早参加保险,缴纳长期费,保留保险,缴费满15年后,每增加一年,在领取待遇时每月支付基本养老金的2%。同时,文件明确表示,将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等调整情况,以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标准。
《通知》还明确,2020年底前,本市市区所有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均可一次性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领取治疗所需的最低缴费年限。养老金将从支付后的下一个月开始按月领取。“也就是说,自201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城镇没有养老保险的老年居民可以自主选择相应的缴费档次,缴纳最低养老保险费。市人民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这一调整也首次反映出养老保险待遇向老年人倾斜。"根据年龄的增长,基本养老金将增加一笔固定金额."上述负责人表示,现行规定是,城镇65至74岁人员每月基本养老金高于基本养老金5元;领取救济金的75岁以上人员高于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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