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新闻}涉农免税大礼包 多环节受益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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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8年1月31日据中国之声《农业、农村、中国》报道,春节在即,管理部门最近发来了新年政策红包。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将继续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给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这种税收减免措施可以直接降低农产品经营的税收成本,给从事“三农”的人们带来实际利益。其实这个政策也可以带来更多元化的效果。中国农村之声特约评论员张子玉分析说:
张子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从2019年元旦至2021年底,农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农产品专用房产和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而且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地产和土地,按照其他产品占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简单来说,只要商铺和市场从事农产品业务,在未来3年内,或多或少都可以享受相关的税务优惠。
这项减税措施具有象征意义。多年来,管理部门一直在通过各种方式减轻农民负担,标志性事件是2006年取消农业税。经过多年努力,农民在生产过程中的负担得到了有效减轻。然而,目前农产品的竞争力仍然不强。在市场上,我们也会看到进口农产品和本地农产品价格倒挂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是农产品流通成本过高。今年开始实施的这项税收优惠政策,是为了引导各方重点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事实上,这项政策的效果更加多样化。
中国近年来的城市化率一直在上升,新城所需的农产品大部分来自周边的村庄。农产品经营自然成为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渠道。降低税收成本意味着企业可以更快地扩张,从而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这些在城市工作的机会也可以成为农民融入城市的重要渠道。而且商业流通效率很高,农产品的生意更好,意味着更多的人可以快速增加收入。
税收变化也将反映在消费者方面。农产品的成本和价格会降低,这将使消费者购买更多负担得起的农产品,进而促进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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