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0月11日至31日,11月1日至12月10日进行第一次户籍登记,【/S2/】
今年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年。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据了解,此次普查要求普查员每户走访一次,至少需要入户两次:10月11日至31日,第一次到户内进行测绘工作;11月1日至12月10日进行第二次户籍登记,第三次随机抽取10%的住户。长春市统计局提醒普查对象:请如实提供准确信息,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隐瞒相关信息,不拒绝或阻碍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是什么时候?人口普查对象是谁?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
就长春而言,普查对象为普查标准时间在长春的自然人,以及户籍所在地在长春但不在长春居住的人员,不包括短期在长春居住的境外人员。
与以往的普查相比,本次普查内容更加全面,质量标准更加严格,工作要求更加具体。需要长春的每个人,每个家庭,社会各方面更多的合作。
普查内容是什么?需要填写哪些信息?
据了解,这次普查的内容比较具体,公民需要配合填写四种普查表格,即:短普查表格、长普查表格、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普查表格、死亡人口调查表。
所有居民都必须填写人口普查简表,其中包括7个家庭项目和12个人项目。
10%的家庭是从人口普查长表中选出的,包括19个家庭项目和29个人项目。
《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调查表》由港澳台居民及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填写,内容包括4个家庭项目和12个个人项目。
死亡人口调查问卷由死亡人口家庭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完成,涵盖8个项目。
由于要填写的内容比较具体,所以普查员在家里注册可能要花一点时间。希望居民积极配合普查员。
普查员什么时候入户?如何配合?
这次普查需要普查普查员走访每一户人家,他们需要进入每户人家至少两次。
10月11日至12月10日,全市共有普查员3.85万人,平均每个普查员负责80户或250人左右的户口普查,至少需要进行两次测绘和登记。
10月11日至31日,第一次到住户进行测绘工作,进行普查告知,询问登记方法,了解住户人员的概况。
11月1日至12月10日进行第二次户籍登记。在此期间,将随机抽取10%的家庭进行第三次入户,并开展人口普查长表填写工作,调查更详细的人口结构信息。
统计员将佩戴统一的证书开展工作。当普查员上门时,居民可以先核实普查员的身份,并随时要求普查员入户登记。
第一次可以自己填报告。你如何填写你自己的报告?
为了方便大家申报普查信息,尽量减少对普查对象的干扰,普查简表首次由普查对象独立填写,并开发了自填程序,允许大家通过扫描移动终端上的二维码来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
提倡普查对象自己填写报表。居民如需自行填报,可上门向普查员说明,要求普查员提供自己的账号,并按填报要求按时如实填报信息。
选择自行填写信息的住户应在11月5日前完成信息申报。如果没有完成,查点员会登记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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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城市晚报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于2020年11月1日零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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