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新闻}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推动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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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辉农民日报
7月25日,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753号建议的答复》,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给予了详细答复,包括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知识普及和宣传力度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十八大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加快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制定施工方案。编制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能力建设规划》和《全国农业执法监督能力建设规划(2016-2020年)》,提出了十三五期间监管能力建设的目标、方向和措施。
提升人才队伍。印发《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体系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指导各地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检测人员培训、考核、认证制度,推进农产品和食品检验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项目中,专门开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课程。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发布《关于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技术标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重大农业和农村创新认定、农业品牌选择、农产品认证、农业展示“四环联动”机制。2017年7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建成并试运行。
建立原产地和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自2014年起,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与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产地许可和市场准入管理的衔接问题初步确立了合作意向,明确了畜禽产品许可和准入管理的具体要求。2017年11月,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在6个省开展食用农产品认证试点管理。2019年4月,农业农村部召开食用农产品国家认证体系试点工作现场会,进一步加快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为核心内容的生产产地管理与市场准入联动机制。
根据批复,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合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规划,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应用,推进食用农产品认证制度实施。
近年来,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修订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并根据新一轮政府职能调整和机构改革的需要,起草了修订草案。
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级立法计划。农业和农村事务部成立了以主管部门领导为首的修法领导小组,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于今年6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存在的部门职责规定不明确、处罚力度小、违法成本低、与《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衔接不到位等问题,在修订思路上主要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强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违法生产经营者进行严厉处罚。细化落实地方政府和部门属地管理责任,实行最严格的监督,对失职渎职部门和人员实行最严重的问责。
二是突出源头治理和风险防范。突出农业生产源头控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科学防范潜在风险。加强农业生产区安全监测和环境保护,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
三是建立全程监管的法律体系。根据全过程监管的思想,对农产品的生产环境、投入品的使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等进行监管。
第四,与其他法律法规联系紧密。在生产许可和市场准入、质量追溯、标准制定和修订、信息发布等方面。,它与《食品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密切相关。,避开空·怀特的监督。
第五,坚持绿色优质发展方向。科学引导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技术,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制定,鼓励生产优质农产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品牌化生产,提高农业质量和效益。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司法部等部委的沟通协调,深入实地调研,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修订工作。
为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和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坚持积极引导,积极发挥媒体、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宣传推广,增强消费者信心。
加强科普解读,设立“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微信官方账号和“农安天地”科普订阅号,组织优秀科普作品的征集和展示。开展舆情监测,与主流媒体等机构合作,建立联合辟谣机制,依靠专家团队及时发声,与相关部门共同全面控制谣言和谣言。加强宣传引导,在官网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频道,开展“农业农村部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以质促农”等活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基地、进社区、进校园普及。
根据回复,下一步,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科普宣传,树立公众消费信心。
一是推进科普研究,组织科普系列的编写。出版《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科学解读》等专业书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优秀科普作品征集评选活动,通过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传播。
第二,完善辟谣制度,做好谣言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中国美食谣言联盟”的作用,建立纵向传播和横向传播的联合谣言机制。完善谣言举报机制,构建谣言绿色通道,严惩恶意谣言和谣言。
三是创新宣传手段,开展公益性科普。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和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撰写科普文章,宣传和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消费知识。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评价办法的通知》,自2016年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受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委托,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为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开展食品安全评价工作。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评价指标,共同开展评价工作。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考核监督、奖惩等内容。
答复称,自开展食品安全评价以来,强烈要求地方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推进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地方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对食品安全和质量安全进行了协调评估。
《批复》指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一次性完成食品安全和质量安全评估,避免重复评估,减轻地方负担。农业农村部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评估中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相关工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坚持以结果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确保更好地推进各地食品安全工作。
标题:{健康新闻}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推动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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