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新闻}下乡开庭审理滥伐林木案 接地气 听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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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80岁和60岁的被告人来回奔波,1月16日,东风县人民法院刑事庭的警官和东风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法庭成员在东风县黄河镇胡某乙家开庭,审理被告人胡某甲和胡某乙毁林案。这次在农村开庭,脚踏实地,倾听了人民群众的心声,真正让当事人和出庭群众感受到了法院为人民伸张正义的人性化司法过程,既为老年人参与诉讼提供了便利,又利用现场的案情陈述,达到了“一次开庭,一次普法”的法律宣传效果。
2018年3月底,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被告胡某a(60岁)指使被告胡某b(80岁)砍伐樟子松432株。东丰县黄河镇一片林地内的蒙古栎,价值4105.5元。
事发后,胡A和胡B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东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两名被告毁林,于2019年1月向东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前,东风县法院、东风县检察院考虑了胡A、胡B的实际情况,决定下乡审理此案。庭审中,公诉人向法院出示了被告人胡A、胡B犯有盗伐林木罪的证据,两被告人当庭均认罪悔罪。法院裁定,被告人胡某A犯有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胡某某犯盗伐林木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两名被告都表示了他们的定罪,并对法院前往农村开庭的行为表示了深切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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