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快讯}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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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活力的意见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编办、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编办、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中央教育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就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提出以下意见。
一.一般要求
1.指导思想
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化教育“分配服务”改革,落实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增强学校发展动力,增强办学支撑和保障能力,充分激发校长和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师生人才充分流动、学校竞争生成的良好局面,促进基础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 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2.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的方向。加强党对中小学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国情,遵循教育规律,以人为本,提高质量,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管理过多、干预过多、激励不足、保障不足等突出问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中小学办学活力的困难和问题。
——坚持制度创新。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加强顶层设计,着眼长远制度建设,鼓励地方学校继续深入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完善,不断释放和激发中小学活力和生机。
——坚持铺管结合。明确政府与学校的权责界限,处理好政府办学主体责任与学校主体地位的关系,既注重打破部门壁垒,又注重规范办学行为,加强事后监管。
——坚持有序推进。加强党委、政府的统筹规划和部门的协调配合,注意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与学校相适应,积极稳妥推进,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协调性和实效性。
第二,保证办学自主权
3.保证教育教学的自主性。鼓励和支持学校结合当地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特色和标准。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以办学理念和特色为基础,结合实用科学,构建校本课程。学校在遵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以自主安排教学计划、运用教学方法、组织研究训练活动、实施教学评价;对于跨专业关联性强的学习内容,可以独立实施跨学科综合专题教学。充分发挥教师课堂教学改革的主体作用,鼓励教师大胆创新,改进教学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积极探索符合学科特点、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严格学校规章制度,保障学校和教师依法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尊重和保障学生在学习中自主选择、参与、表达、思考和实践。大力精简和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的特殊教育活动,有效消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4.扩大人事工作的自主权。加大学校行政负责人任命制度的实施力度,进一步扩大学校在副校长任命中的参与和选择,鼓励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学校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名、考察和任命副校长,并报上级部门备案。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按照精简效率的原则,设立自己的内部机构,自主选拔中层管理人员。完善教师“县管校招”的具体实施办法,充分尊重和发挥学校在教师公开招聘中的重要作用。学校根据批准的编制、岗位数量和岗位结构比例以及教育教学需要,提出教师的招聘需求和岗位条件,参与面试、考察和确定人选;鼓励地方探索在学校第一次面试的基础上组织招聘;对于符合条件的学校,可以按照规定下放自行组织公开招聘,并按要求备案。根据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初级职称和岗位由有资质的学校按照标准自主评聘,高级职称和岗位由学校按照管理权限推荐或聘任,以教师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表现推动教师岗位能够上能下,人员能够进能出。激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考核的基础上自主分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
5.落实资金使用自主权。学校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自主提出年度预算建议,自主实施已批准的预算项目,对预算资金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完善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增加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优先保障教育教学需要,保障学校有效使用和正常运行。学校根据法律法规自主使用社会捐赠的资金。
第三,增强内生办学动力
6.加强评价的导向作用。建立和完善以素质教育发展为导向的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加强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更加注重提高办学质量的实际效果评价,作为学校核实绩效工资总额和校长、教师实施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引导和促进学校不断提高和改善办学水平。各地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不能用高考成绩或升学率来片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要坚决克服“只升学”、“只分数”的倾向。
7.强化学校的激励功能。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教师激励制度,充分激发教师的教育情感和工作热情。注重精神荣誉奖励,积极开展优秀教师、教学专家、师德师风、优秀教学团队等评选活动,充分展示教师的优秀业绩;加强专业发展激励,鼓励和保障教师参与培训、教研、学术研究等活动,帮助教师及时诊断和改善教育教学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完善职务晋升激励机制,切实落实教师职责,把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表现作为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完善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式,向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突出关心和鼓励,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关怀,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
8.加强学校文化的引领作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大力建设积极向上、充满活力、团结和谐、特色鲜明的学校文化,注重打造学校党建工作品牌,在师生中深入开展“一训三风”(校训、校风、学风)的征集、提炼、培育和推广活动,创作设计具有丰富文化内涵、时代特色和学校特色的校歌、校徽、校旗, 用科学正确的办学理念团结群众,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深入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增强学校文化的感染力和凝聚力。
9.强化优质学校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办学机制改革,积极推进集团化和学区化治理,协调学校之间的干部配置,促进优秀教师交流,完善联合教研制度,带动薄弱学校提高管理水平,深化教学改革,增强内生动力,促进新建优质学校成长,不断拓展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整体质量。完善集团化办学机制,加大场地设施和优质课程教学资源的统筹,帮助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完善学区治理体系,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协调学区资源,促进学区内学校多元化特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基础教育信息化,积极为学校名师开发优质网络课程,投放课堂资源,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对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学校,要给予政策支持和奖励。
第四,提高支持学校的能力
10.注意选优,匹配最好的校长。各地要把校长培训选拔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激发办学活力的关键因素,加大校长培训力度,加快校长职级制度改革,制定校长职级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校长任职资格和专业标准,规范校长选拔程序,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党组织在校长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道德高尚、业务精湛、治理良好的高素质专业校长队伍。完善校长考试管理和激励机制,鼓励校长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推动教育工作者办学。
11.注意加强条件保障。各地要主动服务中小学,为激发办学活力提供强有力的条件和支持。要优先保障教育教学的基本需求,如学校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师资配置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逐步提高每个学生的公共资金,准备动态调整机制,有效解决办学后顾之忧。要建立健全办学激励机制,加大对优秀校长和教师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增加以分配激励性绩效工资为主的绩效工资总额,进一步提高激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额中的比重,向提高办学质量取得显著成效的学校倾斜;对于具有高级职称,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到退休,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特别是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农村教师,要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的力度,推动优秀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12.注意拓展社会资源。各地要加强与社会有关方面的合作,建立相对稳定的研究实习、劳动教育和科普教育基地,为中小学生创建大型社会实践教室,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充分发挥各种公共文化设施和科技场馆的重要教育作用。通过政府投入、政策支持、社会参与等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的正常发展。促进儿童优秀文化产品繁荣健康发展,为社会精选一批,组织专家打造一批,重点培育一批优秀图书、歌曲、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积极组织时代楷模和名师定期进入校园开展教育活动,丰富儿童精神文化生活。
V.完善办学管理机制
13.完善宏观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要明确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事项,充分发挥教育督导机构的作用,加强监督实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在实施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规范教材使用、遵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完善学校重大决策制度、加强师德建设、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的正确办学方向。要根据不同班级和规模学校的实际情况,根据办学水平和管理能力,采取更多的事后监督方法,重点加强分类管理,实施精确定向赋权,构建差异化监督方法。
14.完善内部治理。坚持科学、民主、合法决策。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安全稳定、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重大事项,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听取师生意见,主动接受监督。党组织要强化政治职能,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政治制约。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团建队加强党建,加强学校党组织对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具体领导和支持。学校应当认真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审议和听取学校的重要工作。学校应成立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委员会会议,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完善家校合作教育机制。加快学校章程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
15.完善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公开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招生、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保障学生家长和公众对学校重要事项的知情权。建立学校与社区的沟通制度,及时听取社区、NPC代表和CPPCC委员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加强组织实施
16.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优先发展基础教育,把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作为加快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府协调,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稳妥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和举措。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7.落实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刀片向内,勇于自我革命,打破利益固化壁垒,有效形成合力,为中小学活力最大化创造有利条件。教育部门要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推动各项改革任务的实施。组织部门应当按照标准足额核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管理措施,落实资金保障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完善教师人事制度,落实教师待遇相关政策。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相关任务。
18.营造良好氛围。激发中小学活力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重大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加强对这项改革和各项政策举措意义的宣传和解读,密切家校沟通,广泛凝聚共识,积极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要增强校长和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激发他们在改革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认真落实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置涉及学校和学生的纠纷,切实保障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大交流推广力度,努力显著增强各校办学活力,为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育人质量提供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
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宣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0年9月15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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