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头条)十三部门发文激活消费市场 鼓励文旅等产品智能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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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15日电(记者刘佳)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发布了《关于支持新商业模式健康发展、活跃消费市场带动就业扩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指出,共享旅游、餐饮外卖、团购、网上购药、共享住宿等。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先后推出“互联网+”和大数据战略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数字经济促进了经济发展的质量变化、效率变化和动力变化,增强了中国经济的创新和竞争力。特别是在新冠肺炎抗击肺炎的斗争中,数字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活跃消费市场,促进就业扩大,创造数字经济新优势,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一般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的发展观,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数字经济战略。把支持线上线下融合的新商业模式作为经济转型、推进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打破传统惯性思维。从问题出发,深化改革,加强制度供给,充分发挥数字创新在提高实体经济质量和效率中的主导作用,推动“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经济迈上新台阶。以重大项目为起点,创造新需求,培育新的就业形式,带动多元化投资,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望,促进现代经济体系建设,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原则
——打破惯性思维,创新治理理念。以新冠肺炎抗击肺炎过程中出现的新型在线服务模式发展为契机,打破传统按地区、按行业进行业务治理的惯性思维,探索触发式监管机制,建立包容、审慎的新业务治理规则。
——加快转型升级,扩大融合深度。深入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能力和平台“使能”水平,推进包容性“云用数据送智”服务,提升转型能力供给,推进企业联动转型和跨境合作,培育新的数字生态,提高转型效率。
——激发市场活力,开拓发展空空间。营造鼓励就业模式创新的政策氛围,支持公众基于互联网平台进行微观创新,探索创意劳动的合理分工,降低创业风险,激活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财富的积极性。
——提高要素效率,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探索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改革,大力推进实物生产资料数字化,促进生产资料共享,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引导增值开发应用,激活实物生产资料数字化多元化,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第三,积极探索新的在线服务模式,激活新的消费市场
(1)大力发展一体化在线教育。构建正常的线上线下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允许购买和适当使用合格的社会化和市场化的优秀网络课程资源,探索纳入部分教育阶段的日常教学体系,并在部分学校先行一步。鼓励加大投入和师资培训,试点基于网络智能环境的课堂教学,深化“三课堂”普及。完善网络教育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监管、市场准入等制度规范,形成优质的网络教育资源供给。(教育部牵头)
(2)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用互联网优化医疗体验,打造健康消费新生态。进一步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推进网上预约检查。探索考试成绩、网上处方信息等互认系统。,探索建立和完善以患者为主导的医疗数据共享方法和系统。探索和完善网上医疗纠纷处理方式。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加”医疗服务费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范和推进慢性病网络随访、远程医疗和网络健康咨询模式。支持平台在医疗、健康管理、养老、保健等领域的协调发展,培养健康的消费习惯。(国家卫健委和医保局负责职责分工)
(3)鼓励发展便捷的网上办公。打造“随时随地”的线上办公环境,对某些行业的线下模式形成正常的补充。支持远程办公应用推广和安全可靠在线办公工具研发,满足日常多方协同工作和异地协同办公需求,有效支持工作效率提升、业务协同模式创新和业务组织模式转变。推动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数字应用基础设施的完善,为网上办公提供有效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络信息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商务部、国家保密局、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分工)
(4)不断提高数字治理水平。推动形成政府与企业多方参与、高效联动、信息共享的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结合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完善政府-社会协调共治机制,构建政府与企业数字化供应链,以数据流引领物质流、技术流、人才流、资金流,有效支撑城市应急响应、治理和服务。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水电网络等城市设施的智能化改造。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生产力布局,加快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完善智慧城市网络化应用标准,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区域一体化数字化治理和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络信息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
第四,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拓展实体经济新动能
(5)培育产业平台发展的生态。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在赋能和倍增传统产业效益中的作用,打造数字经济新实体。开展重大项目布局,支持传统龙头企业和互联网企业打造平台生态,提供信息匹配、交易服务、物流配送等综合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按照法律法规为平台提供金融服务。构建跨行业信息集成平台,推动整个农业流程和整个产业链的在线集成发展。支持产业互联网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发挥已建立平台的作用,为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支持、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发展服务衍生品制造,鼓励电子商务、转型服务等行业企业向制造业拓展业务。大力发展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络信息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商务部牵头,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负责分工)
(6)加快传统企业数字化改造。帮助降低数字化转型难度,开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业务发展模式,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组织数字化转型合作伙伴行动,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平台、中小企业联动机制,发展包容性“数字智慧”。鼓励各类平台和机构对中小企业实行一定的服务费减免。培育一批数字服务企业和创新应用企业,发挥主导作用。组织数字转换基础软件、技术和算法的联合研究。鼓励开源社区的发展,支持开源软件源代码、硬件设计和应用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络信息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负责分工)
(七)创建跨越实体边界的“虚拟”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实现产业供求的配置和精确对接,促进产业基地升级和产业链现代化。实施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行动,支持数字供应链建设,促进订单、产能、渠道等信息共享。支持具有产业链和供应链驱动能力的核心企业打造产业“数据中间平台”,以信息流推动上下游、产供销协作,确保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发展产业服务新生态系统。支持出口园区和基地创新数字服务出口新形式和模式,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络信息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负责职责分工)
(八)基于新技术的“无人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智能应用的作用,促进生产、流通和服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支持智能工厂建设,实现生产流程透明化、生产现场智能化、工厂运营管理现代化。发展智能农业,支持适应不同作物和环境的智能农业机械研发和应用。支持自动驾驶、自动装卸、无人配送等技术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危险作业机器人,以满足恶劣条件下的应用要求。探索和完善智能公共服务新模式涉及的交通、食品等领域的安全发展政策和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络信息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负责职责分工)
V.鼓励发展新的个体经济,为消费和就业开辟新的空空间
(九)积极培养新人,支持自主创业。进一步降低个体户网上创业成本,提供多元化就业机会。支持微信业务中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多元化自主创业、分时就业。鼓励开发基于知识传播和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鼓励商业银行推进线上线下信贷服务一体化,合理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可以利用网络经营场所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吸引更多个体经营者网上创业。加强就业统计监测新格式、新模式的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银监会负责职责分工)
(十)大力发展微型经济,鼓励“副业创新”。着力激发各科创新动力和创造力,打造兼职、副业创业等多种形式的蓬勃发展格局。支持在线多元化社交网络和短视频平台有序发展,鼓励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微电影等创新。引导“家庭经济”合理发展,促进在线直播等新服务健康发展。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完善多价值传递和贡献分配体系。实施新业务成长计划,建立微观经济等新业务成长企业名单,及时跟踪推进企业政策阻滞点解决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络信息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负责职责分工)
(十一)加强灵活就业中的劳动权益保护,多探索实践。探索维权、社保等政策,适应跨平台、多用人单位灵活就业。完善劳动权益保障、保费支付和灵活就业人员薪酬等政策制度,明确平台企业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相应责任,保障劳动者的基本薪酬权利、休息权利和职业安全,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探索和完善适合个人职业发展的医疗、教育等行业多点实习新模式。结合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建立灵活就业和“共享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在线职业培训和灵活就业供求对接等就业服务。推广网上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方便人们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险局负责职责分工)
6.培育和发展共享经济的新模式,创造新的生产要素供应方式
(12)拓展新空共享生活空间。推动优质生活服务要素新体系的形成。鼓励共享旅游、餐饮外卖、团购、网上购药、共享住宿、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智能产品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开发新的生活消费方式,培育网上高端品牌。推进旅游景区数字体验产品建设,丰富游客体验内容。扩大电子商务在农村的覆盖面,促进农产品进入城市,工业品进入农村。鼓励将医疗保健服务扩展到农村地区,并在农村地区培育新的消费模式。完善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共享产品相关标准,优化布局,规范行业发展。(中央网络信息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卫生委、文化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职责分工)
(十三)创造共享生产的新动力。促进优质生产和服务要素供给新体系的形成。鼓励企业开放平台资源,共享实验验证环境、仿真等技术平台,充分挖掘闲置存量资源的应用潜力。鼓励公共云资源共享,引导企业将生产流程迁移到云,提高云资源利用率。鼓励制造企业探索共享制造的商业模式和适用场景,促进生产设备、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等生产工具的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络信息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负责职责分工)
(十四)探索生产资料共享的新模式。完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新的生产资料管理制度。取消各种不合理限制,畅通共享经济合作机制,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法人实体共享生产资料。依托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盘活空云平台、开发工具、工作坊等闲置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各类企业作为平等、独立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商品化的原则,自主推进生产资料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职责分工)
(十五)激发数据元素流通的新活力。推进数据要素有序流通和高效利用新机制建设。依托国家数据共享和开放平台体系,推进人口、交通、通信、卫生等公共数据资源的安全共享和开放。在修订税收征管法的基础上,完善适应数据元素特点的税收征管体系。加快国家综合大数据中心系统建设,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数据资源流通应用机制,增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优化数据要素流通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络信息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分工)
七.保障措施
(16)继续加强整体协调。要打破惯性思维,采取硬战术、实用战术、新战术,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部门政策联动和协调,形成合力,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目标任务,积极大胆探索,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
(十七)切实释放改革活力。要继续推进去中心化、去中心化和管理一体化,优化服务改革,优化经营环境。要加快知识产权保护和普惠金融支持改革的不断深化,降低创新和开发新格式、新模式的成本。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率先探索改革措施,形成辐射带动效应。
(18)坚持包容性和审慎监管。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积极鼓励创新,完善触发监管机制,构建多主体参与的多党合作治理体系。有必要及时修订和完善监管政策和制度,以便为开发新的格式和模式预留足够的空空间。坚持安全质量底线,加强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坚决打击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违反公平竞争秩序等违法行为。
(十九)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要认真把握相关政策的出台、解读和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合理引导预期,激发市场创新活力。要及时总结宣传和开发新业态、新模式的良好做法和经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主体的创造潜力,增强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形成广泛共识。
标题:(旅游头条)十三部门发文激活消费市场 鼓励文旅等产品智能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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