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疫情期间消费维权工作有待多方发力」
本篇文章1358字,读完约3分钟
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临近,据央视财经报道,为了做好新冠肺炎肺炎防控工作,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2020年播出将被推迟。3.15党虽然会延期,但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会按“暂停键”。(3月11日,文慧网)
一场疫情打乱了大家的生活节奏,打乱了消费市场的“春节”,催生了新的消费舆论和投诉热点。原定的年夜饭取消,不法经营者借机哄抬物价,销售“三无产品”,破坏了消费市场秩序,使部分领域的消费者投诉凸显。疫情期间,遇到消费困扰或消费纠纷,已经成为很多消费者的担忧。
需要注意的是,面对这场疫情,消费者和企业损失巨大,旅游等行业退订消费纠纷接连爆发,给客服团队造成巨大压力;疫情期间,防疫物资需求大幅增加,也对业务平台的购买和物流渠道的畅通提出了考验。对于疫情引发的投诉,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都要顾全大局,相互理解、互让,共同克服困难。经营者应通过增强责任感来增强消费者的信心,倡导诚信塑造商业文明,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重建经济活力。消费者应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商品,以正式合理的方式选择各种信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但如果发现经营者有恶意囤积、虚假宣传、哄抬价格、以次充好等经营行为,消费者仍不能“忍气吞声”,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热线或通过国家12315平台注册。依法合理维权,既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也是为了促进市场净化。
事实证明,仅仅依靠消费者维权意识的觉醒是不够的。为了应对这个关乎秩序和公平的大考验,各种各样的主体需要齐心协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市场交易、网上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负有监督责任。疫情期间,可以发布政策支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应急机制,保持所有渠道特别是在线渠道畅通,优化意见处理流程,高效应对消费者咨询投诉。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客户投诉,可以通过后台系统进行筛选,快速识别并优先处理。同时,通过耐心讲解和解释,提供解决方案,专门处理特殊事务,可以解决冲突,妥善解决客户。
此外,上述部门和消费者协会也应积极引导企业处理投诉。对有违法情节的商家,应通过调解给予消费者补偿,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新闻媒体作为最频繁、最开放、最广泛的监督方式,不妨从揭露与疫情相关的违法违规操作典型案例的角度,建立商家信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舆论引导的作用,成为文明商业秩序的守护者,检查每一项消费者行为,保护每一项消费者权利。互联网平台可以充分发挥高效便捷的特点,促进消费问题的高效解决。
事实上,在处理投诉时,有必要“防患于未然”。消费者协会应加强风险预警,维护消费者资金安全。疫情期间,罪犯作案手法层出不穷。一些诈骗者发送短信引诱受害者打电话实施诈骗,理由是航班因疫情而取消,并获得了回国和更换签证的赔偿;以网上捐赠和采购防护材料为名进行欺诈;受害者以健身秘方为诱饵,通过点击短信链接被骗盗取资金。针对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及时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并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发布一系列反欺诈知识,将有助于消费者识别防范此类欺诈的方法和风险。
在非常时期,必须团结一致,加强消费者权益的共同治理。集中社会各界力量,优化消费环境和生态,帮助改善和提升消费服务,让消费者维权之路更加便捷顺畅,共同打赢这场“战争疫症”!(孔德奇)
标题:「做好疫情期间消费维权工作有待多方发力」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吉林福音时报致力于让您的生活多姿多彩,为广大用户提供丰富的吉林今日头条新闻,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吉林福音时报的小编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