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嗽不掩口鼻,为何还能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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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蓝先生在长江网武汉市留言板上举报,武汉市新洲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医疗互助服务窗口柜台上有一个“霸气”的牌子,上面写着“咳嗽时捂住口鼻,不要溅到别人身上”,让来上班的人很不舒服。目前,有关部门已经拆除了招牌,并向蓝先生道歉。(据《长江日报》报道)
公众提出意见,有关部门及时回应并采取行动。事情好像已经圆满解决了。然而,这一事件背后仍有许多未完成的问题,值得人们认真思考。这个“不舒服”的招牌至少包含两个问题,即这样的招牌是否可以放在营业窗口,咳嗽时是否应该“捂住口鼻”。
后一个问题很好回答,但不好回答。因为,从公共卫生的角度来说,很多细菌都是通过飞沫传播的,咳嗽本身也意味着携带了体内的致病菌。所以为了他人的健康,为了避免病菌传染给他人,咳嗽时一定要捂住口鼻。但是,真相虽然是这样的一个真相,但是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咳嗽的时候并不在意,捂嘴捂鼻在很多情况下还是一种稀缺的素质。
正是因为稀缺,或者至少相当一部分人做不到,才有这样的迹象存在。那么,在服务窗口贴这样的标志合适吗?对此感到不安的人的第一反应可能是认为这是窗口服务人员对前来办事的人的“提示”,甚至是“请求”,所以就有了“你为什么是为我们客户服务的服务人员?”,从怀疑到不快乐,从不快乐到愤怒,所以有“看到不适”和不适后的抱怨。
但是接触到飞沫的不仅仅是窗口的服务人员,还有其他带着飞沫来上班的市民。他们对不捂鼻子和嘴的咳嗽感到“舒服”吗?所以,至少从维护公共卫生和更多人健康的角度来说,这样的招牌没有错。
其实自己反映问题的网友并不否认提示本身没有问题。那么,为什么放在服务窗口会让他感到“不舒服”呢?为什么他不仅觉得“不舒服”,还担心“人不舒服”?其实原因是没有这回事,只是我从中感到了“不喜欢”。
生活中,面对吐槽者、乱扔垃圾者、不干净的衣服、散发异味的人,无论你的善意有多强烈,只要你敢提醒他们,即使他们很了解你,他们也很可能会得到对方的怒目而视。如果对方不认识你,除了对你怒目而视之外,还可能有谩骂甚至暴力。原因都和被“拒绝”的感觉有关。
因为我不想被“恶心”,即使面对善意的提醒,即使有助于提升自己的形象和修养,我也必须把它视为对我个人品质的否定,是对自己的人身攻击,是对我个人尊严的挑战,所以我必须坚决反击。
问题是咳嗽时不捂鼻子和嘴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应该“反感”。如果你受不了这种“恶心”,除了改变自己别无选择。如果你拒绝改变,你不得不自信地抗议和反击,那么别人只能说“呵呵”,继续鄙视你。(张南志)
标题:「咳嗽不掩口鼻,为何还能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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