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响警钟 酒驾撞伤自己的那些事儿」
本篇文章686字,读完约2分钟
“最近我审理了两起酒驾自残案,一个是在家里打官司,一个是在医院打官司。我觉得这些案例应该告诉大家,目的是给那些运气好,喝多了的人。司机拉响警报!”这两起案件的主审法官尹航说。
基本情况:2019年8月15日17时15分左右,被告人李酒后驾驶一辆名为吉bxxx的摩托车,沿船营农林街南北向行驶至吉林市第一中学门前时与一盏路灯相撞,造成李的汽车损坏和人身伤害,李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经鉴定,李静脉血酒精含量为195.87毫克/100毫升。李涉嫌危险驾驶,驾驶的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驾驶摩托车不同于他驾驶执照上允许的驾驶模式。
损伤程度:创伤性休克、双肺挫伤、双侧胸腔积液、颈髓损伤、四肢瘫、头部外伤等。
处罚:拘役三个月,并处5000元罚款。
基本情况:2020年4月13日0时30分左右,被告人徐在吉林市船营区光华路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五月花酒吧门前时,与周驾驶的出租车“吉bxxx”相撞,当时周正在前面掉头。摩托车驶至对面车道时,先后撞上3辆车和1辆摩托车,造成包括自己摩托车在内的6辆车损坏,被告人徐本人受伤。经鉴定,徐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87.07毫克/100毫升。经查明,许酒后无证驾驶无照两轮摩托车超速是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损伤程度:小腿水平创伤性截肢。
处罚: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法官点评:酒驾害人害己!
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隐患,对其他车辆造成损坏,伤害自己。不仅要赔偿财产损失,面临牢狱之灾,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会受到威胁。这些都是酒驾造成的。为了您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不要酒后驾车!
中国吉林网app记者王通讯员杨伟吉林市船营人民法院
标题:「敲响警钟 酒驾撞伤自己的那些事儿」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吉林福音时报致力于让您的生活多姿多彩,为广大用户提供丰富的吉林今日头条新闻,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吉林福音时报的小编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