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吉林省检察院公布一季度检察业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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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新闻4月24日(郭九阳)吉林省检察院24日在长春召开检察业务数据发布会,通报了今年1-3月刑事起诉、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公益诉讼起诉、轻微起诉、申诉上诉起诉等主要办案数据,以及专项扫黑、服务保非公经济、精准服务、民生等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1-3月,吉林省检察机关批准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2016人,拒不批准决定逮捕702人,决定起诉5425人,不起诉813人。其中,在认罪从轻制度下审结4710人,占同期审结案件数的75.5%。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398条,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88.7%,其中确定90.3%。
在处理涉及疫情的案件中,共审查逮捕刑事案件38起,涉案人员44人,审查批准32起,依法不予批准2起;110人受理审查起诉85起案件,72人决定起诉53起案件,2人依法不起诉。为了提高疫情案件的办案效率,贯彻“快速审理、快速起诉”的指导精神,共提前调查136起案件。
吉林省检察机关在依法全面抗击新冠肺炎肺炎疫情的同时,稳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做了大量工作。
1-3月,吉林省检察院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12起,同比上涨200%;决定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621起,同比增长2.5%;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抗诉16起,同比增长6.7%;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的检察建议37项,同比增长105.6%。通过办理各种公益诉讼案件,共收回受损国有林地9600亩,保护污染土壤300亩,督促清理处置非法堆放的生活垃圾5吨。国家司法协助40起,同比增长47.1%,实际协助27起,同比增长80%。
为进一步推动吉林省检察机关领导主动参与办案、出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020年1-3月,收审法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345件,占各级检察人员的16.2%;83.8%的案件由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和录取法院其他领导处理,案件类型涵盖“四大检察院”和“十大业务”的所有领域。检察长出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6次,其中检察长出席14次,占出席总数的87.5%,同比增长16.1个百分点。
吉林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处长刘说,今年年初,我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检察业务数据常态化发布机制的通知》,建立了全省三级检察机关主动公开季度业务统计数据的工作机制, 旨在及时发现和发布数据中包含的案件质量和效率信息、司法管理信息等信息,加深人们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认识,通过业务数据公开和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开。
“通过每季度发布业务统计数据,有利于推进人民检察院司法决策和业务管理思维方式,从经验模糊管理向数字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转变,为各级检察机关提供科学决策和指导。参考依据。”刘对说道。(结束)
(来源:中信。com吉林)
(编辑:冯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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