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通化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
本篇文章977字,读完约2分钟
为了积极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扩散,全面维护社会秩序和医疗秩序,市公安局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对各种阻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手软、严打, 坚决打赢新冠肺炎防控肺炎疫情的硬仗,全力确保我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月29日17时许,吉安市公安局黎明明边防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吉安医院与湖北省归国人员发生纠纷。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展开逮捕行动,并于第二天凌晨逮捕了违反者朱某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明派出所对犯罪分子朱某某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行政罚款五百元。
2月6日10时,东昌公安局民主派出所接到特别报告,有人在东昌区政务大厅进行“三无面具”交易。民主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涉案双方及口罩带回办公室。经过调查,陈某想买一些口罩作为抵御疫情的储备。发现朱在微信群里发布卖口罩的消息后,联系了朱。后两人同意朱于2月6日向运送2000个口罩。收货后,发现朱销售的口罩都是“三不”产品。目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责令朱停止销售口罩,并扣留了2000多只尚未销售的口罩。
2月7日晚,通化县公安局三榆树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巡逻检查地方时,发现一家烧烤店很多人在打麻将,没有戴口罩。警方立即没收了娱乐设施,并传唤包括老板王某在内的五人到三家榆树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过调查,老板王知道,目前疫情严重,聚集很多人打麻将,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有关规定,公安机关拘留王5天,罚款200元,其他四人也罚款200元。
据统计,截至2月8日15时,我市共查处涉及疫情的案件15起,其中行政拘留12起,行政罚款36起,警告2起,行政警告12起。其中,网络谣言、流言案件7起,公安拘留4人,行政罚款2人,指令2人;查处1起扰乱医院办公秩序案件,治安拘留1人;在紧急状态下,发生了7起拒绝执行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的事件,包括7起治安拘留、34起行政罚款和12起行政警告。
控制疫情蔓延,打击违法犯罪,人人有责。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案件审查大队队长陈祥辉表示:“市公安机关将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打击力度,不会容忍和严肃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希望全市人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积极举报涉及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来源:通化市人民政府)
(编辑:)
标题:「要闻」通化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吉林福音时报致力于让您的生活多姿多彩,为广大用户提供丰富的吉林今日头条新闻,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吉林福音时报的小编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