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挥“蝇贪拍”,点穴“微腐败”」
本篇文章753字,读完约2分钟
前不久,云南省大理市凤仪镇三哨村石老人村组组长冉某某因挪用贫困户低保金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追回的低保金已全部退还。(人民日报,6月4日)
“微贪”是指以微权谋取私利。无论是“欺软怕硬”还是“坑爹”,都是一种必须根除的不良风气。一旦这种趋势得不到遏制,其危害就不会止于单一领域。
“一千英尺的堤岸随着蚂蚁的洞穴而坍塌,一百英尺的房间因突然出现的空隙而冒烟。”特别是偏远地区和深度贫困地区的基层干部,要杜绝因当地交通拥堵、对外联系不畅而向贫困户伸出黑手的现象。虽然资金不是很大,但是直接影响到贫困户的最低生活保障。大理市冉某某这种行为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作为基层一线干部,要时刻自律谨慎,给自己打好预防针,做好健康锻炼,切实维护穷人利益,做健康的公务员。
明制在前,刑威胁在后。权力是不可任意使用的,哪怕只是手中握有微权的基层党员干部,也不能置身于体制和监督网络之外,成为监督的盲点。围绕群众的微观腐败,从征地拆迁到救命钱,从住房保障到扶贫资金,再到低收入者保险等等。,腐败病毒正在向民生重点领域渗透和蔓延。私用公权,权钱交易,贪污挪用是常见手段。对于群众来说,他们感受到的伤害是最直接、最深刻的。毫无疑问,要防止“微观腐败”,遏制微观权力的“任性”,就必须严格控制“微观权力”。
人民的呼声,政府的要求。“苍蝇”虽然小,但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他们就像在鹌鹑身上找到豌豆,在白鹭的腿上切下细肉,吸吮蚊子体内的脂肪。群众痛恨“苍蝇贪”指日可待。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纪检部门要勤挥“苍蝇贪婪”,做到精准针灸,一方面提高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另一方面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国家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只有多管齐下,才能增强基层反腐意识,创造海盐的良好局面。(胡岩)
标题:「勤挥“蝇贪拍”,点穴“微腐败”」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吉林福音时报致力于让您的生活多姿多彩,为广大用户提供丰富的吉林今日头条新闻,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吉林福音时报的小编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推动消费扶贫 巩固脱贫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