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牌敲诈勒索车主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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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发展,犯罪分子的非法手段也在不断翻新。近日,交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半夜偷外国车辆牌照并在车辆上留下联系方式向车主勒索钱财的案件。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陈某有偷窃的犯罪记录。无事可做的陈某看见外国车辆停在路边。因为外国车辆在蛟河很难补办牌照,“偷牌照拿点钱花”的想法就出现了。不久,陈某准备了犯罪工具,处理了三张不同银行的银行卡,等待犯罪的机会。陈某于2019年10月20日开始犯罪。他多次深夜去交河市的各个小区、广场和街道寻找外国车辆作案。他用卡扣钳取下车牌后,藏在垃圾桶、走廊、雨塔等车辆附近的地方,并在车窗上贴上带有联系方式的标签,在受害者车主联系陈某时索要钱财。在成功勒索业主300元后,开始连续作案。2019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陈某盗窃不同外国车主车牌43次,其中既遂9起,未遂34起,共获得赃款1150元。
法院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盗窃他人汽车牌照、威胁受害人交钱等方式,多次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本案大多数受伤车主选择了保持冷静,不报案。这只会助长陈某的傲慢。车主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报警,不给犯罪分子机会。
中国吉林网app记者吴楠漯河法院严
标题:「偷车牌敲诈勒索车主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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