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时年夜饭”限掉了权利和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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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节的临近,许多市民选择在酒店预订除夕晚餐。记者1月25日走访了四川成都的多家餐厅和酒楼,发现虽然距离春节还有20天,但很多酒店已经订好了年夜饭的包房,甚至“难求一桌”。有商家规定1.5小时内一定要吃,加班消费还要收加班费。(《成都晚报》,1月26日)
吃年夜饭有时间限制吗?加班收费高吗?岂有此理!全家人聚在一起吃年夜饭。图为如何玩得开心,谈亲情,表孝心,表祝福。图为如何分享生活中的快乐和事业上的进步。图为轻松愉快的气氛。图为如何在一起一段时间。年夜饭需要慢慢品尝和享受,才会更有味道。一般来说,很多人的除夕可以占用两三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如果只给一个半小时,人们在吃年夜饭的时候会有一些压力和顾忌,会很匆忙,故意加快年夜饭的手续,或者遗漏一些物品。要说的话很多,要尊重的酒,要表达的祝福,要描述的亲情,可能都不到位。“限时年夜饭”让年味大打折扣,让人觉得有点憋屈,有点堵,有点失望。
限时年夜饭违反了平时的商业惯例和消费惯例。即使酒店提前通知消费者限时和加班费用,消费者只要点年夜饭就要遵守限时条款。没有其他选择,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非常有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显然,年夜饭时间有限,有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嫌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还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增加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通过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商店通知等。,不得以技术手段强行交易。
酒店单方面推出的限时年夜饭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具有霸王条款的法律特征。事实上,近年来,成都市消费者协会每年都会发布消费提醒,明确告知所有餐饮企业在限定时间内度过年夜饭是违法的,并要求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自动取消消费。有些酒店还是各奔东西,限制年夜饭就是犯罪。
逐利是商家的本能,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年夜饭市场属于卖方市场,商家有交易优势。但商家要想在年夜饭市场盈利,必须遵守法律底线、商业道德底线、消费者权益保护底线。他们不能利用交易的主导地位任性、单纯、粗暴,不能吃得太难看。商家要提高消费轮换速度,以时间换取消费,应对过年期间人力不足、就业成本上升的压力(员工过年期间也有回家的需要),充分尊重消费者的自然消费时间和习惯,引导消费者分批消费,热情提醒消费者适当加快消费,或者通过赠送食物、折扣、优惠券等方式鼓励消费者加快消费。,并引导消费者在自愿的基础上给努力工作的服务员小费。这些适度的措施更容易被消费者接受,能够达到一定的效果,是可行的。退一步说,如果商家在年夜饭市场对价格和消费时间不做任何额外的要求,一切如常,服务质量也能得到保证,会更诚信,更容易赢得消费者的心,会给商家的口碑和服务品牌增加更多的分数,更有利于商家的健康长远发展。(李英锋)
标题:「“限时年夜饭”限掉了权利和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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