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暴走团”设限的理由很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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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晚6时30分,青岛交警南大队的几名民警来到青岛八大峡广场东侧的几个路口,那里放置着禁止通行的标志。从那天晚上开始,青岛交警南大队每天会在不同时间封闭这些道路,禁止机动车辆通行,允许市民和几个“失控群体”行走。这些措施是否恰当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华西都市报,8月27日)
“出走团”是一个新生事物,最早出现在民间,但近几年因为与全民健身挂钩,立刻被普通人追捧,甚至官方还开绿灯给予各种便利。
不可否认,这种健身方式是很有根基的,大家之所以乐此不疲,是因为和快速崛起的广场舞一样,娱乐和健身也是一样的。况且很多人都很厉害,所以很少受到限制或者干涉。
但由于前段时间部分“逃兵团”被汽车“追尾”,导致“逃兵团”成员伤亡的惨痛经历,让官员们从惨痛经历中思考,反思“逃兵团”能否上路。有些地方还得对“出走团”说“不”。换句话说,某些路段,尤其是高速公路,必须是“失控组”的禁区,这是基于交通安全的考虑,对“失控组”成员的人身安全负责。
在很多地方不确定“失控团”能否上路的时候,青岛率先打破僵局,对部分路段实施“限行”措施。这种“礼”塑造了政府部门亲民的形象,体现了对全民健身的重视和支持。
但这一措施不可避免地受到更多人的质疑甚至反对,为了某些人的健身不惜损害他人利益(限制必然会给驾驶带来不便)。这种限制很难得到主流舆论的认可。至于警方给出的法律理由,我觉得有些牵强。“出走团”以后会不会得寸进尺,真的不好说。这个先例是否可行,能否推广,还有待商榷。(李中清)
标题:「为“暴走团”设限的理由很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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