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珲春一名男子因擅离隔离场所被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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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新闻,3月10日(张瑶)近日,一名隔离观察员不服从珲春市政府的统一指挥,擅自离开隔离场所,对珲春市的防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最终被依法处理。
2月20日,珲春市板石镇板石村村民郎某从黑龙江省宁安市回到吉林省珲春市板石村。由于此人是外省归国人员,途经哈尔滨、长春等地,回国当天,珲春边防管理大队板石边防派出所配合板石镇政府通知郎某隔离,并在住所加盖印章。郎某明确表示,隔离期间不会擅自离开隔离住所。
但没过几天,郎无视政府的疫情控制规定,翻越家门离开隔离地,打车到珲春市中华村找朋友,发现朋友不在家,便回家了。郎的行为已构成拒绝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紧急状态决定和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处郎行政拘留十日。
目前,新冠肺炎的肺炎防疫工作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这场疫情的防控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与配合。警方建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疫工作是每个公民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邀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工作。(结束)
(来源:中信。com吉林)
(编辑: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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