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长春市消协发布2019年受理投诉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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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受理了消费者霍女士和绿源区锦江房屋中介机构关于向消费者收取鉴定费4200元的投诉。经营者声称评估公司收取费用。经调查了解,该费用是中介公司变相收取的,不是评估公司收取的,投诉是经过协商未果后提出的。经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调查调解,经营者表示将返还消费者4200元。”3月10日,该案作为典型案件出现在长春市消费者协会2019年受理投诉统计分析报告中。
商品房群体投诉增多,卖房陷阱成为维权重点,这是2019年长春市消费者投诉的一大特点。
据了解,2019年长春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商品房投诉425件,涉及商品房群体投诉14件,比2018年增加379件。由于一些不良的房地产销售企业利用消费者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知识的弱点,在商品房销售的主要环节制造陷阱,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房群体的投诉越来越多。
陷阱1:利益最大化,设置销售陷阱
目前大部分房地产公司委托销售公司卖房。但销售公司为了利益最大化,误导消费者支付不等的现金来抵消购买价格。但实际上,打折后的房价和相关房产部门的备案价格是一样的,这些费用变成了服务费等不同的名称,根本不计入房价;此外,有些人在销售过程中利用电视广告虚假误导社区环境。
陷阱2:合同纠纷
承诺的学校、绿化等配套设施没有兑现;实际使用的装修材料和产品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实际交付的房屋与样板房不符;房子的面积和结构与合同不符。
陷阱3:质量纠纷
交付精装修房屋不精、偷工减料、墙体开裂及长毛、贴砖不牢、防水不合格等。
陷阱四:售后服务不及时,物业和开发商相互推诿,导致已经及时修好的房子出现问题。
陷阱五:二手房中介服务的问题仍然是信用差,无法履行中介的责任和义务,在销售过程中隐瞒真实的房屋信息,以各种借口收取佣金。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企业自身道德和诚信的缺失。
吉科app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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