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这类公司频频卷款跑路!房东、租客都被坑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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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多名租客和房东报警称,一家名为蓝月的房屋信托公司倒闭了,并向他们支付了几个月甚至一年的租金,让他们一起跑路。
调查发现,住房信托公司通过“吸引高租金的房东和低租金的房客”的方式收取了大量的住房租金,但这些租金大多没有交给房东。
“AG低,长,短付”,出租屋托管公司跑路害房东房客
在上海浦东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工作的谭先生,今年6月通过一家房屋中介找到了一套房子。中介说:房子是一家叫蓝月的房屋托管公司租的。租客谭先生说,蓝月公司可以拿出房东的委托协议,包括房屋拆迁协议等。,所以看起来是正规公司,考虑一次性付款会有一定的优惠。因此,谭先生以每月4100元的年价租下了这套房子,总共支付了5万多元。然而,这套房的房东叶先生得到了完全不同的信息。
房东叶先生:当时他们跟我说我家房租12个月每月5000。租给蓝月公司,11个月,每月5500元。
房东叶先生收到两个月的房租后,突然收到蓝月公司业务员的短信,说公司倒闭,无法支付剩余的房租。叶老师联系对方的时候,联系不上。租客谭先生的剩余租金就更难要了。有同样经历的,还有上海闵行的房客胡先生和房东张女士。
房东张女士:因为我之前的租金是每月7100元,蓝月公司象征性的给了我每月7150元的涨幅。
其实租客胡先生看中这套房的时候,蓝月公司说租金每月才5500元。胡先生问为什么租金比周边低,公司业务员说可以补差价赚钱。一次性交了7万多的房租,仅仅三个月后,胡先生得知公司倒闭的消息,发现自己的房租被一扫而空。所涉公司缺乏资质的情况经常发生变化,涉嫌犯罪
根据蓝月公司的注册信息,其实其经营范围仅是房地产咨询和房地产营销策划,不具备从事房地产经纪的资格,也不具备任何从事金融业务的资格。
调查发现,涉案的蓝月公司自去年12月成立以来,仅半年时间内就发生了5次法定代表人、公司监事、投资人等重要人事变动。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毛玲玲:如果是单一合同关系,可能是合同诈骗罪,也可能是普通诈骗罪。如果他对资金的使用严重不负责任,可以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可以是集资诈骗罪。
法律专家指出,兰岳公司等房屋托管公司本质上是从事金融资产托管业务。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毛玲玲:在这种情况下,其风险是显而易见的,但现在这种以合同、经营、投资为名的金融行为,实际上是从事金融活动,缺乏监管。
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从今天起,《房屋租赁条例》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针对报告中提到的房屋租赁公司涉嫌违法经营行为,《条例》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公司向房东支付的租金高于租户;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期限长于向房东支付租金的期限等高风险经营活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经营例外清单,并加强对租金、保证金使用等经营条件的监管。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出租人、承租人、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违反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公众可以在10月8日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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