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广东出台共有产权住房指导意见 承购人产权份额原则上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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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供应给没有住房的城镇家庭,每个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7月28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布《关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省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分配和后期供应管理进行指导,并明确共享。
2018年,广东选择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茂名作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截至2020年6月底,该省已筹集了6.1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应了3.4万套共有产权住房。
【/s2/】共有产权房面积不超过120㎡【/S2/】
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对房屋的性质进行了界定,明确了共有产权房屋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政府和购房人共有产权、使用权和处置权有限的政策性房屋。因此,政府和收购方共享风险和收益。根据《意见》,共有产权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标准。
同时,《意见》明确了产权比例。收购人的产权份额为共有产权房屋销售价格与评估价格之比,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为政府产权份额。
共有产权房谁来建?《意见》提出了七条集资建房渠道,包括政府机构集中建房、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限价和竞争性地价”集中建房、商品房项目通过“限价和竞争性建设”分配建房。建设、城市更新中的建设(“三旧”改造)项目、收购符合要求的新商品房或存量住房、转换为符合要求的在建未售经济适用房。
不同的财产筹集方式有不同的定价。《意见》明确,共有产权房屋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不同的建设集资方式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限定房价和有竞争力的地价”集中建设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土地出让时确定的价格。最高销售价格;通过政府组织集中建设等建设方式筹集的,销售价格由综合建设、财务、管理费用、税费和利润、购买者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决定。
允许转让5年后所持有的产权份额
谁能买共有产权的房子?根据《意见》,共有产权住房目前面向城镇无房家庭。同时,借鉴北京、上海用共有产权房覆盖非户籍人口的做法,将符合条件的人才、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在广东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纳入供给范围,提出人才房可以纳入共有产权房。但《意见》也强调,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产权共有的住房。
此外,共有产权房与其他政策性商品房最大的区别是封闭运营。《意见》明确,原则上收购人取得共有产权房屋不动产产权证满5年的,允许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退出时,允许退出产权。
但无论是转让还是撤回,产权都要通过综合评分和抽签的方式,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这是与其他政策性商品房(如限价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最大的区别。
标题:{房讯}广东出台共有产权住房指导意见 承购人产权份额原则上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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