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购房资格审批中的“猫腻”:限购令下内外勾结大肆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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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我国许多大中城市相继出台限购政策。有国外户口的购房者需要提供一定期限的社保证明才能享受购房资格。这个硬杠杆让很多需要买房的外国人止步不前。
俗话说,有政策有对策。在江苏省苏州市,有两个别有用心的房产中介,他们“脑子不好”,想“补办”社保,借机敛财。
只是需要买家生出新的“商机”
2016年10月,苏州开始实施限购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非苏州居民购房需在两年内提供苏州(苏州市、昆山市、太仓市)12个月累计社保或个人纳税证明。
限购政策实施后,苏州房价从2016年底开始快速上涨。有些外地无房户,还在观望,着急了,担心房价一路大幅度上涨。由于新政通过社保缴费记录限制购房,一些新需求的购房者试图突破限购红线,纷纷找到当地房产中介,询问是否有特殊渠道“补办”社保。
因为只有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了社保登记,社保费用才能逐月扣缴,没有登记是不可能补缴社保费用的。做了十几年房地产中介的陈宏祖,敏锐地嗅到了商机。
与房管干部合作“硬”业务
常年从事房地产代理业务的陈洪祖在苏州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有几个熟人,该中心质检管理科的李就是其中之一。陈洪祖就如何为购房人“补办”社保一事征求了李陈印的意见,并通过了审核。
李找到了中介管理科的工作人员金,因为审核最终得到了中心中介管理科的批准。根据工作分工,限购政策实施后,金负责核实2016年10月至2018年8月购买存量房屋的非苏州户籍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或个税缴纳证,并核实其是否具备购房资格。
与李、金、李商量后一致认为,只要客户符合手续,即购买材料中有一年的社保单或税务证明,就可以通过审核。至于社保单和税单真假,他们审核的时候也不会在意。
陈洪祖得知自己可以“补办”社保或纳税证明后喜出望外,很快就和侄女陈莹莹一起做起了生意,生意一度很红火。从2016年12月到2017年3月,短短3个月就收到9笔业务。其他与苏州房地产市场和交易中心相关的中介也纷纷效仿。
在陈洪祖的中介圈里,这种社保服务叫“辛苦”。中介在接受业务后,首先为客户办理虚假的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然后将钱花在李、金等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身上,使这些客户的信息违规通过审核,最终达到让购房人顺利购房过户的目的。
陈洪祖知道这个生意是违法的,出于安全考虑,不想让太多人知道。因为“硬”业务需要提交网上签约、网上签约审批、资金托管、交易转账等手续。,但陈洪祖并不精通电脑和智能手机的操作,而且当时需要自己为交易中心提供资金的人缺钱,所以他让侄女陈莹莹一起做。一方面他可以帮自己操作电脑输入程序,另一方面她可以先支付一些费用。
陈的叔侄合作的9单生意,两人分工负责。陈洪祖主要负责找人制作假社保缴纳数据和纳税凭证,也负责提交审核。陈莹莹负责在网上提交和汇款。
陈洪祖供认,当时李为这些限购客户“强行”出了2万元的价格,他要超过这个数额才能赚钱,所以他提出客户不接受3万元以上的价格就不做这笔生意。
有一次,接待客户朱时,朱表示愿意为“辛苦”付出3万多元。陈宏祖要求陈莹莹以苏州一家公司的名义提交网上上市标志,同时他找到了一个昵称为霸王龙的人,帮他制作了一份虚假的社保支付表。陈洪祖通过网上签约审核后,将材料送到金的办公桌上。两个小时后,李打来电话,说朱的材料已经批下来,并提出兑现事先约定的好处。陈洪祖立即要求向李支付2万元。
这样,客户支付的“辛苦”费用,除了2万元的费用,就是陈洪祖和陈莹莹的利润。陈宏祖事后坦承,这9家“辛苦”的商家共获利6万余元。
房管干部积极拓展业务,受到调查
对于涉案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来说,“努力工作”是一种双赢的局面。金觉得这项业务背后有一个很大的市场,所以从2017年2月开始,金不再满足于来到他身边的“辛苦”的业务,决定主动出击。
为确保客源,金找到原苏州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登记中心登记科工作人员(另办)合谋此事,进行分工。会议决定,彭军应主动联系房地产机构的工作人员,讨论“艰苦”的业务。谈判结束后,金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收受贿赂,分享赃物。
当一切准备就绪,两个人开始行动。他们分别联系了苏州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老板孙谋和苏州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员工徐某,为4名没有购房资格的客户提供了帮助。通过购房资格审查后,两人共同违法收取受益费10.1万元,金收取6万元,收取4.1万元。
晚上做的事白天出现。李、金内外勾结陈洪祖、,违规审批限制客户购买信息的行为终于曝光。在金的邀请下,那些主动加入探索“硬地”商业市场的人也和他们一起掉进了法网。
2018年8月,监察机关在苏州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查处金涉嫌受贿罪时,发现涉嫌向金行贿,随后对进行了查处。
检察院起诉了这些指控。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陈洪祖与陈莹莹预谋后,陈洪祖负责提供伪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并联系进行审理。陈莹莹负责网上签约和资本收支。为帮助朱等9名不符合苏州限购政策的购房人通过资格审查过程牟取不正当利益,他们多次将苏州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原工作人员闫及
检察院还指控,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交易中心中介管理部工作人员闫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与李伟等人共同负责苏州市姑苏区存量房屋买卖中的买受人购房资格审查。串通一气,在非法通过中介客户购房资格审查一事上为陈洪祖等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房地产中介人给予的钱款120.15万元,闫实际赚得60.45万元。2017年2月至11月,金还与合谋瓜分作品。彭军联系了房地产机构的工作人员,接受贿赂并分享赃物。金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帮助、徐某通过中介客户资格审查,共同违法收取利益费10.1万元。
经法院审判后,涉案公职人员和房产中介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李和金因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陈洪祖和陈莹莹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1.8万元。彭军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检察官讲述了这个案子
采取两项措施加强房地产交易监管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刑事检控二科检察官魏伟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根据有关规定,作为单位的保险金每月扣缴一次,缴纳的前提是单位已经办理社保登记。单位未办理社保登记的,只能在完成登记后开始缴费,不能在登记前补缴。
在实行限购政策的城市,对于外国人来说,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保是买房的硬性门槛,没有社保或者税务证明是不能买房的。虽然本案社保被“补办”,但“补办”人并没有成功买房,而是联手“推动”违法犯罪的房管干部和中介进入“班房”。该案警示人们,在购房资格审批中,企图蒙混过关骗取社会交费证明,不办理社保的人无法实现买房梦想,编造虚假交费记录的责任人也将面临牢狱之灾。
本案也警示房管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各级审批监管和人员轮岗交流,真正从源头上杜绝内部人员和中介人员的内外勾结,在审核社保缴费过程中弄虚作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要加强对房地产经纪人的管理。对于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中介机构,要及时予以处罚和取缔,从源头上震慑中介欺诈行为,有效防止此类欺诈行为再次发生。
标题:{房讯}购房资格审批中的“猫腻”:限购令下内外勾结大肆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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