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自然资源部: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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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荣剑
北京,8月2日 Xi荣剑目前,农村占地建房现象还没有完全停止。如果不坚决遏制,就会失控。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局专职副总督察陈尘肇今天表示,要按照“八不准”的要求,坚决遏制新占用耕地和建房问题。
自然资源部7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陈尘肇在会上说,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问题正在从地方蔓延到全国,从普通住宅到别墅,从农民自住到非法买卖,从单户到有组织实施。相关法律制度成了“摆设”和“稻草人”,相关部门未能严格监督执法,甚至置之不理。也有人有“法不责众”的心理,以为“别人造我就造,别人不拆我就没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问题也夹杂着复杂的利益关系,甚至还有一些基层干部的腐败问题,如果不及时遏制,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为此,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提出了“八不准”的要求,即不允许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建房;不允许占用更多耕地建房;不准非法买卖、转让耕地建房;不得在承包耕地上非法建房;不允许以各种借口非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房”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造的房屋;不得非法批准占用耕地建房。
陈尘肇要求,在给普通人发放宅基地时,要看他们是否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或耕地,而不应非法批准或越权批准。
他强调,各地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处理“八条禁令”发布后新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该拆的就拆,该没收的就没收,该平反的就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就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其中,国家公职人员疏于监督、玩忽职守、无所作为或行为不检的,应当按照规定和纪律追究责任。
陈尘肇说,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三起案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三种情况是:对于非法占用土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和一般耕地10亩以上,造成种植条件严重破坏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转让、非法转让或倒卖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10亩以上,非法获利达到50万元以上,或有其他不良情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永久基本农田达到10亩以上,一般耕地达到30亩以上,虽不符合上述标准,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造成大规模破坏耕地等严重情况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农民对建房用地的合理需求,陈尘肇表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用地在年度国家土地利用计划中单独安排,原则上不低于新建规划用地的5%。农村村民建房用地专项担保,年底出让。当年保护不足的,下一年优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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