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住建部:五年内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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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新华网北京7月20日电(王日琛)【/s2/】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旧社区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城市旧社区改造,满足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需求,促进扩大内需,造福人民,促进城市更新发展和建设方式的转变。
《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对象范围、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对3.9万个旧城区进行新装修,涉及近700万居民。计划在“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旧住宅区改造任务。
因地制宜,在多个地方探索形成可复制的推广经验
据各地初步调查,我国需要重建的旧城区社区涉及居民上亿,数量多,情况各异,任务繁重。近年来,一些地方因地制宜地进行了旧城区改造。2017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秦皇岛、张家口、呼和浩特、沈阳、鞍山、淄博、宁波、厦门、许昌、宜昌、长沙、广州、韶关、柳州、攀枝花等15个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旧城区社区改造试点,探索创新组织方式、资金筹集、项目建设和长效管理,取得积极成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利峰表示,2019年7月至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21个部门和单位深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近100个市县,对200多个旧城区进行了调查,明确了情况,找出了需求,提出了对策。2019年10月,针对旧城区社区改造需要解决的问题,指示山东、浙江两省及上海、青岛、宁波、合肥、福州、长沙、苏州、宜昌等地进行深入试点探索。在城市旧社区改造工作的整体协调、改造项目的产生、政府与居民之间改造资金的合理分配、社会力量的市场化参与、金融机构的可持续支持、动员群众共同建设、改造项目的推进、现有资源的整合利用、社区的长效管理等九个方面,形成了一批可以复制和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为《意见》的起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明确了全面推进城市旧社区改造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对象范围、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特别是针对疫情期间暴露出的设施、社区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不足。
显然,城市旧社区改造任务的新建设率已超过40%
《意见》明确规定了转化对象的范围。是指在市或县(城关镇)内较早建成的住宅小区(包括单体住宅),这些住宅小区维修失控,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
同时,改造内容具体分为基本类别(满足居民安全需求和基本生活需求,包括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小区内建筑公共部位维护等。),完善类别(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求和改善生活需求,包括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建筑安装电梯等。)和升级类别(以丰富社区服务供应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包括养老)
此外,与旧城区各种设施的增加或改造计划相关的养老、卫生、托幼、社保等相关方面,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积极有效地与旧城区改造计划和计划对接,并同步推进实施。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对3.9万个旧城区社区进行新装修,支持管网改造和电梯安装,发展居家养老、餐饮、保洁等各种社区服务。“受今年疫情影响,旧城区社区新建改造进度有所放缓,但从6月份开始逐渐加快。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40%以上的年度目标。去年各地开始了新的目标任务,6月底全国完成。”刘利峰说。
建立政府、居民和社会力量之间的合理共享机制
除了政府的财政补贴支持外,促进财政支持和社会力量的参与是旧住宅区改造可持续推进的关键。根据《意见》,要建立政府、居民和社会力量之间的合理共享机制,加快培育大型经营者,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可持续增加支持,吸引社会力量市场化参与。这也是满足人民改善生活需求、促进民生扩大内需、促进城市更新和发展建设方式转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切入点。
一方面,居民出资责任得到合理落实。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参与出资,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充建设、持续融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移社区公共收入等方式实施。另一方面,增加政府支持。旧城区社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给予财政补贴。按照“保基础”的原则,重点支持基础改造内容。统筹住宅区改造涉及的各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集重建资金。
与此同时,我们将继续提高金融服务的实力、质量和效率。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前提下,对依法实施旧城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最近,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大力推动下,CDB和建行与五省九市进行战略合作,未来五年共提供4360亿元贷款,重点支持涉及市场力量的旧城区改造项目,加快探索可复制、可扩展的商业模式,促进旧城区改造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要促进社会力量的参与。通过政府采购、新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我们将吸引各专业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投资于需要改造的各种设施的设计、改造和运营。加快培育大型经营者,以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是推动旧住宅区可持续改造的根本途径。同时,也是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切入点。
在2省8市试点中,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资产权益落实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服务设施改造运营。将阿里巴巴等社会资本引入苏州市吴江区楼巷二村和三村片区改造,居民个人通过出资享受优质的居住环境和便捷的公共服务。远景集团参与北京市朝阳区劲松小区1区、2区改造。项目公司自筹资金,实施升级改造,整合现有资源提供社会服务,取得20年社区经营权。预计年收益560万,投资收益余额8~10年内实现。杭州和睦新村引进浙江慈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改造,填补了旧住宅区公共服务的不足,允许老年人享受“健康管家”和专业康复护理服务,全面推进辖区“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进程。
据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在推动部分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旧住宅区改造,共同探索新的建设模式。
加深理解,从“要我改变”到“我要改变”转变观念
旧城社区改造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造福于人民,满足了他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全面推进城市旧居住区改造,加快填补社区设施和管理不足,提高社区养老、托幼、家政、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帮助数亿人改变周围和房屋背后的居住环境,可以有效增强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助于城市更新,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质量,促进城市发展更加动态、包容和可持续。另一方面,旧城居住区改造是有效扩大内需、做好“六保”、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发展工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指出,由于城市旧住宅区改造产业关联度高、带动作用强,能够有效扩大投资和内需,是促进惠民和扩大内需有效结合的一项利国利民的重要工作。接下来要继续深化社会各界对旧城社区改造意义的认识,努力引导群众从“要我变”到“我要变”的观念转变,形成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氛围。
标题:{房讯}住建部:五年内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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