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家庭房屋装修,如何避免落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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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房屋装修是一门“必修课”:无论是买新房还是买二手房,业主都希望按照自己的意愿装修房屋,从而打造一个温馨、美丽、安全、舒适、满足的家。但对于很多第一次装修的消费者来说,由于不熟悉装修过程和细节,不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难免出现合同条款过于简单笼统、约定不明确不明确等情况。此外,目前的装饰市场,尤其是家居装饰领域,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施工方随意增减工程,拖延工程进度,粗制滥造装饰材料等。,导致消费者在装修房屋时往往陷入两难境地,不仅费时费力。对此,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通过典型案例进行解读,为消费者提供建议。
根据西城区法院的报告,近五年来,法院共受理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291起,其中2015年44起,2016年45起,2017年47起,2018年56起,截至2019年9月99起,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在这些案件中,家庭装修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以下简称‘家装案件’)占80%以上。从家装案件纠纷的焦点来看,纠纷主要集中在质量问题、工期问题、装修资质、设计变更和后续保修问题上。从审判的角度来看,消费者作为合同的相对人,在大多数情况下,通过增强防范意识,适当签订合同,可以避免纠纷,减少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田说。
签署书面合同
避免无法捍卫的权利
小王正在装修,正在装修邻居家的房子。小王去看过几次,感觉效果还不错。他只是打算装修自己的家,于是和在建承包商商量,口头同意让对方一次性装修客厅,总价21000元。但在支付了约定的1万元定金后,承包商只要求工人拆除现场的玻璃隔断,并以现场有附加物品为由要求先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否则工人将被停工。小王不同意提前付款,承包商和工人再也没有出现。无奈之下,小王只好找别人完成改造工程。
法官建议: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消费者为了省钱,愿意找“熟人”装修,或者找路边施工队装修,或者找正规公司工作的承包商。在这种情况下,小王想以更少的成本达到更好的装修质量和效果,直接把装修交给承包商,不签合同。但这种选择大多是为以后的纠纷打基础。由于这些装修大多是口头约定,很少签订书面合同,不仅装修质量无法保证,后期维权也有很多困难。有合同才有行为约束,有合同才有法律保护。进行家装,签订书面装修合同,约定装修内容和条款,应该是消费者考虑的首要问题。
定义项目
理解“承包劳动力和材料”
郭把家里的装修工作交给了北京的一家建筑装饰公司。合同价67500元,承包方式为劳务、材料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详细的施工内容。装修完成后,装修公司起诉郭,理由是在装修过程中,双方口头协商,增加了酒柜、鞋柜等物品,但郭没有支付相应的费用。郭认为,双方约定的承包方式是劳务和材料承包,不存在增加项目的问题,也不需要多交。经审理,本院认为,虽然合同约定装修工程实行包工包料,但该建设工程已列入合同附件的预算明细,故郭应支付双方认可的新工程在施工期间的工程费用。
法官建议,“包工包料”等装修方式只是装修行业的常用说法,消费者还是需要在合同中写明具体的装修内容,也就是搞清楚“包工包料”到底是什么工作、什么材料。首先要明确装修的范围。无论选择什么样的“套餐”,都要明确装修公司提供什么商品和服务,甚至给出什么,提供什么条件,尽可能详细的写在合同里。二是明确材料信息。施工所用的材料,如类别、型号、品牌、材料、施工过程中所需的特殊施工工艺等,应尽可能在合同中或以合同附件的形式明确约定。第三,有必要就限制增加达成协议。预算制定后,建议在合同中增加类似的文字,如“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增加,须经消费者书面确认,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注意保留证据
关注工程质量
小刘和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家装合同。本工程的承包方式为劳务和部分材料承包,总价16.8万元。小刘按照协议支付了部分工程的13.5万元后,发现很多装修细节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于是小刘拒绝支付其余工程,要求装修公司赔偿5万元的修复费用。经鉴定,涉案房屋的门、沙发、马赛克墙质量确实不合格。装修公司称,有些项目不符合标准,是因为按照小刘的要求减少了许多施工内容。小刘对此不以为然,称从未签署过任何书面协议变更项目。法院审理后认为,装修公司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双方就项目核减达成协议。涉案房屋装修工程质量经鉴定不合格后,法院支持小刘主张的工程修复费。
法官建议:工程质量是装修工程的核心问题,大多数家装纠纷或多或少都涉及工程质量问题。如何识别装修中的质量问题,避免质量纠纷,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在材料标准上达成一致。如果要求装修公司代购材料,就要尽量约定一个确定的产品或者替代品。二是商定项目验收标准。很多合同只规定了工程验收方法而没有规定验收标准,导致对验收标准的理解不同。第三是明确保修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外墙的防渗漏期限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未约定保修期的,默认保修期为两年。约定的保修期限过短,违反上述规定的,为无效条款。第四,增强维权意识。一旦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就要做好取证工作。在特殊情况下,第一次评估后,现场将自行修复和重做,以方便以后的索赔结算。
防止事后“扯皮”
定义扩展的责任
小刘6月份和装修公司签订了家装合同,规定工期65天。中小型刘发现在装修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所以他要求装修公司进行维修,装修公司未能如期完成。8月,小刘与装修公司签订了“工程延期”,同意延长工期50天。然而,在此期间,仍然存在建筑材料不合格、施工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期间小刘不停的跑到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沟通。但装修公司经过多次维修仍达不到要求,约定期限到期后装修仍未完成。小刘怒诉法院,要求装修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延期工期违约金,赔偿工程修复费用。法院经审理认为,因装修公司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装修公司应按合同约定赔偿相应的违约金。
法官建议: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消费者造成的,如消费者未能及时结清分期工程款或验收款而造成的延误,或者是消费者修改装修方案和增建而造成的延误,或者是消费者未能及时购买工程材料而造成的延误。在这三种情况下,消费者只能承担施工延误的相应后果。另一种是装饰者造成的延迟。根据法律规定,因建设单位施工进度不合理、工程质量不合格、设计方案变更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期延误违约金。没有违约金协议的,可以主张实际损失。
确定合同的主题
当心公司逃跑
小张为了装修新买的房子,在网上做了很多功课,发现很多“互联网家装品牌”做了菜单选择,价格透明,没有承诺增加物品。小张不禁动了心。最后他选择了一家互联网家装公司,注册了个人信息。客服赶紧联系小张量房子签合同,让小张先付65%的预付款,小张毫不犹豫的付了。但是装修队只做了水电装修,铺了一些地砖后,就退出了工地,然后小张得到了公司“跑路”的消息。小张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裁定装修公司应退还小张多付的款项,并按竣工工程量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法官建议:互联网时代,人们愿意通过互联网购买各种服务,家装领域也不例外。除了新兴的互联网家装品牌,一些传统家装公司也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网上下单、线下沟通、签约等方式来吸引客户。这种交易可以理解。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一些互联网家装公司与合同主体不一致,纠纷出现后将责任转嫁到施工队伍身上玩“失踪”。所以消费者在选择互联网家装时要特别注意。事实上,无论是传统家装还是互联网家装,消费者都应该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合同。此时,消费者应特别注意识别合同签订的主体。在合同纠纷中,只有合同的对方受法律约束。要搞清楚和谁签合同,避免所谓的网上联系的互联网装修公司只负责前期沟通,而其他公司实际签合同。另外,要警惕装修“低成本”的包装。有些看似低成本的套餐其实隐藏着很多条件,后期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要足够警惕。
家庭住宅装修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时时关注,处处关注。针对房屋装修完成后甲醛超标等家装污染问题,田还建议,除了在装修材料上多做功课外,还应在合同中写入避免家装污染的措施。
标题:{房讯}家庭房屋装修,如何避免落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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